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意义重大。自2015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沈阳市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来抓,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截止2017年底,沈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456人和60个省级重点贫困村全部脱贫销号,康平县首批摘掉了贫困县帽子,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2018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精准帮扶,沈阳市制定出台《沈阳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提出巩固扶持18176人,其中重点扶持255人新增贫困人口脱贫,巩固提升60个省级重点贫困村和康平县公共服务水平的新目标。为此,我们围绕这一新目标进行了跟踪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强化责任担当 全力抓好落实
今年以来,沈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针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细化举措抓扶贫。依托 “五个一批”工程,打好精准脱贫组合拳。在产业扶贫上,通过“企业+基地+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积极开展项目到户扶贫,因地制宜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共带动4400户8860余名贫困人口增收。在教育扶贫上,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900名,享受各项减免和补助资金51万元。在健康扶贫上,贫困人口住院、门诊报销3498人次,新农合补偿860多万元;大病保险报销820人,累计金额45万元;全面落实“三个一批” 工程(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大病专项救治80人,重病兜底保障5人,慢病签约4928人。在危房改造上,共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建档立卡户24户,计划在10月底前全部改造完成。在社保兜底扶贫上,将全市51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政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同时,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年救助标准,已经三次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让贫困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是增强保障抓扶贫。不断强化“三个保障”,着力助推脱贫攻坚。强化资金保障,全市共安排扶贫攻坚资金8.25亿元(省以上4.71亿元、市本级2.28亿元、县级1.26亿元),安排专项扶贫发展资金5248万元(省级以上800万元、市本级4448万元),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市抓监督指导、区县(市)抓实施推进、乡村抓具体落实的精准脱贫工作体制,实行脱贫攻坚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机制,定期通报结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的领导体制,两县一区一市分别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从市县两级选派1416名干部到经济困难乡镇和行政村工作,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三是强化作风抓扶贫。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相关区、县(市)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检查,并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将脱贫成效不稳固的和返贫人口做返贫处理,重新纳入扶持范围予以继续扶持。同时,对全市13个区、县(市)建档立卡以外的农村户籍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档外人口”,即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户82人,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坚决扫除“死角”“盲区”,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成绩值得点赞 问题不容忽视
行百里者半九十。虽然沈阳市紧紧围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目标,重精准、补短板、强弱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是自主脱贫意识需要提高。扶贫必先扶志。目前,仍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方面,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导致一些贫困户一心想吃低保,享受国家救助,“等靠要”思想严重,只关心“政府能给我多少钱”,而不是“我自己该做些什么才能脱贫”,“上急下不急、外热内冷淡” 的现象比较明显。
二是产业带动能力需要加大。产业是脱贫之基。在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还不均衡,有的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缓慢,缺少能够支撑长效增收脱贫致富的特色产业。在全市60个重点贫困村中,有87%的贫困村仍是以传统产业玉米种植为主,优质品种种植比例较小,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仍处于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低端。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产业带动模式仍处于起步阶段,带动能力不强,扶贫效果不明显。
三是村级班子建设需要强化。“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支部强不强,全靠领头羊”。好的村两委班子,是脱贫攻坚的强劲动力。但在调查中发现,有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年龄较大,文化程度偏低,思想观念陈旧保守,缺乏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本领。以康平县为例,43个省级贫困村村支部书记平均年龄为51岁,党员平均年龄为53.7岁,在扶贫观念、政策掌握、组织发动、技术指导、服务群众等方面跟不上形势需要,“老马拉大车”有心无力。
四是乡风文明培育需要加强。治贫先治愚。乡风习俗是一个地域的生活文化,是农村精神家园的底色。在一些贫困村,封建迷信、赡养纠纷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脏乱差”现象仍比较突出,特别是不赡养老人的不良风气不容忽视。比如,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3%不具备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老人,虽其子女生活条件较好,但却不愿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老人形成生活无法保障的事实上贫困。
突出精准施策 巩固脱贫成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完成巩固扶持任务目标,必须下足“绣花”功夫,做好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以更大的力度、更精准的举措、更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
第一,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按照沈阳市制定出台的精准脱贫攻坚三年工作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市抓监督指导,县抓实施推进,乡、村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完整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部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二,纵深推进产业扶贫。以产业为引领拓宽增收渠道,采取“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建立贫困户与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加快推进新民扬翔、新希望肉猪养殖、信昌种植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以及法库县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让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继续推广“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模式,高质高效发展有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积极开展到户扶贫项目,以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为抓手,因地制宜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沈阳市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阳市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各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明确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下手”的严惩不贷,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每分钱都花在贫困群众的身上,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
第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贫困群众分析致贫原因,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自强自立、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信心,树立“勤劳致富光荣,等靠坐要可耻”的正确理念,促进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将弘扬孝道文化与扶贫相结合,积极探索推动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新方法,确保贫困老人实现脱贫、安度晚年。根据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本着“实地、实用、实效”原则,开展全方位靶向式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有脱贫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一门劳动技能,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提高村“两委”干部综合素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原则,着重从思想政治、文化素养、实用技术、基层党建、农村脱贫等方面,进行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教育培训。同时,不定期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到乡镇党委、政府挂职锻炼,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切实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
第五,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市农经委要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审计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级纪委监委要高举问责利剑、强化责任追究,及时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侵占扶贫资金的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