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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杨士岗镇关于着力提高执法效能,推动中心镇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2020-06-18 来源:辽中区宣传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对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落实“六项重点工作”、补齐“四个短板”,出台了“1+8”系列文件,明确了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区委也明确了工作重点并出台了相关文件,形成了完善的贯彻落实工作体系。按照辽中区委宣传部《关于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杨士岗镇理论中心组成员积极成立调研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的形式深入调研。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了当前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分布不合理等问题,并积极探索能够改善现状的对策,为推进杨士岗中心镇建设的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分布不合理存在的原因

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基层执法还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如,权力边界不清,导致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给社会、群众增加负担,还引发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慢作为,形成管理真空和执法空白。执法部门各自为战,缺少协调配合,难以形成合力。经过调研,我觉得主要原因如下:

(一)职责不清,效能不明,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分布不合理,无法满足监管实际需要;乡镇作为区级政府派出机关和基层政府,承担着大量属地管理职责,但却无法发挥应有职能,难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无形中成为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成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个短板。

(二)地位缺失,力量薄弱,难以行使执法权力

乡镇、街道等基层执法主体地位缺失、执法力量薄弱,乡镇和街道虽然以镇政府和办事处的名义进行执法,但因为不是行政主体,乡镇和街道的内设部门都没有行政执法权。比如,派出所隶属于公安局、司法所隶属于司法局、市场监督所隶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土地所隶属于国土局,所以导致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模糊执法,一直客观存在;每个部门行政执法规定都不同,不仅造成执法资源浪费和执法效率低下,也给企业、群众增加负担。

(三)管理真空,执法空白,难以发挥监督职能

由于基层执法涉及面广、难度大,往往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慢作为,形成管理真空和执法空白。执法部门各自为战,缺少协调配合,难以形成合力。仅以私搭乱建治理难为例,街道、村委会只能劝诫警告,没有处置权力;而相关管理部门要么是因不在职责范围内,要么就是需要层层上报、久拖不决,最终影响的还是百姓的日常生活。比如,发现黑诊所、黑网吧非法营业,找谁反映?发现有人偷采地下水,找谁?非法采沙盗沙,向谁反映?遇到类似问题,可能很多百姓都会很纠结,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有时只能就近向乡镇政府反映,而街道和镇政府接到投诉后,也需要协调各部门去解决,无形中减缓了工作时效,给百姓造成不作为、慢作为的假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二、今后应努力的方向和对策

针对当前乡镇执法力量分散,各自为战,统一指挥协调缺乏有效方法和手段的问题,我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着力推动执法改革,形成基层综合执法合力

把改革视线投向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管理上,把改革触角延伸到群众反映强烈的综合执法上。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全区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在乡镇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接受乡镇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乡镇管理为主,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主要涉及水务、卫生、劳动、环境、民政、土地、文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选准改革突破点,剔除执法交叉点,覆盖管理空白点;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迅速反应、及时处置。

(二)着力推进执法创新,打造基层综合执法能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乡镇执法力量,明确执法主体以及执法权限和范围,做到既有权、可用权、又担责,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解决“主体不清、权责不明”问题,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且相对简便易行的执法权授予街镇,由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有效解决基层“职权交叉、多头执法”问题,防止管理“真空”和执法“空白”。减少管理层级的同时,增加了基层服务力量;压缩了执法半径的同时,拓展了服务半径;疏通执法者与群众、执法对象的沟通渠道。对照每项流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确保每位执法人员熟知每项业务知识,从而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服务于百姓。

(三)着力完善执法监督,提升基层综合执法实力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搭建执法监督平台,相关部门可以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督促各行政执法主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行为、每一件执法案件的处理,都纳入监督平台中,确保执法队伍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确保公平公正;促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提升执法效能。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良好作风和形象赢得党和政府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