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掌握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省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普查人员近两年的辛勤工作,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全面完成。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事后质量抽查、审核、确认,并经省政府批准,现将辽宁省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总体情况
2008年末,全省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共31.54万个,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长49.1%。全部产业活动单位37.27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39.0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128.70万户,比2004年末增长15.1%。
(二)单位经济类型分布
2008年末,全省企业法人单位24.38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63.4%。其中,国有企业0.94万个,下降18.5%;集体企业1.69万个,下降38.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4.05万个,增长1.2倍;私营企业16.00万个,增长1.1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20万个,增长17.1%;外商投资企业0.74万个,增长22.2%。
(三)单位地区分布
第二、三产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两市,其他各市均匀分布。2008年末,沈阳、大连两市有法人单位15.60万个,全部产业活动单位17.65万个,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44.00万户,分别占全省49.5 %、47.4 %和34.2%。全部产业活动单位占全省比重超过5%的有鞍山、抚顺市。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占全省比重超过5%的有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铁岭、朝阳和葫芦岛市。
(四)单位行业分布
在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8.40万个,占22.5%;建筑业1.67万个,占4.5%;批发和零售业8.43万个,占22.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26万个,占6.1%;教育1.78万个,占4.8%;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87万个,占13.1%。以上六个行业合计占73.6%。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7.35万户,占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总数的5.8%;交通运输业31.56万户,占24.5%;批发和零售业63.49万户,占49.3%;住宿和餐饮业8.80万户,占6.8%;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25万户,占8.7%。
(五)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第二、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1415.58万人,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长26.7%。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49.47万人,增长20.4%;第三产业从业人员766.11万人,增长32.6%。在从业人员中,单位从业人员1046.22万人,占73.9%;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69.36万人,占26.1%。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399.83万人,占38.2%;建筑业128.27万人,占12.3%;批发和零售业77.54万人,占7.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76.26万人,占7.3%;教育56.31万人,占5.4%。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 2.0%、13.9%、19.8%、27.2%和35.6%。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177.58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17.0%。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96.35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9.2%。
(六)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全省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71286.01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75.7 %。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8585.10亿元,增长21.1%;集体企业资产总额1350.81亿元,下降43.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954.84亿元,增长1.2倍;私营企业资产总额11277.69亿元,增长1.6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2390.57亿元,增长68.1%;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5777.95亿元,增长1.2倍。
(七)企业实收资本
2008年末,全省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总额12813.71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4.1 %。其中,国家资本4159.00亿元,增长77.6 %;集体资本351.01亿元,增长5.6%;法人资本2959.84亿元,增长98.9%;个人资本3368.13亿元,增长1.0倍;港、澳、台商资本699.75亿元,增长2.5倍;外商资本1275.98亿元,增长1.1倍。
二、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8.96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44.2%;从业人员475.80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23.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2.7%,集体企业占9.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8.6%,私营企业占6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5.6%,其余类型企业占11.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13.2%,集体企业占6.6%,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20.5%,私营企业占41.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1 %,外商投资企业占12.9 %,其余类型企业占19.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占6.2%,制造业占92.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11.5%,制造业占84.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4.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6%、7.4%和6.8%。
(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08年,全省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
(三)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200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257.74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51.2%。其中,采矿业占8.9%,制造业占81.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9.6%。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5504.12亿元,比2004年增长1.8倍。其中,采矿业占6.7%,制造业占88.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5.2%。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 880.78亿元,比2004年增长102.8%。其中,采矿业占29.0%,制造业占73.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2.4%。
(四)企业科技活动
2008年末,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1062个,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616个,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17.6%和28.3%。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占22.6%,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占17.7%。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12.18万人,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255.13亿元。
2008年,在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37.82亿元,投入强度为0.57%;大中型工业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29.0亿元,投入强度为0.9%。
分行业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10亿元的行业有3个,分别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投入强度在1%以上的行业有3个,分别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产值1982.43亿元,新产品产值占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8.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367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83件,占37.6%。
三、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50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87.4%;从业人员128.27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13.7%。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4.6%,集体企业占7.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16.2%,私营企业占6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1.0%。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14.4%,集体企业占10.7%,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33.9%,私营企业占38.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1.1%。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3.5%,建筑安装业占26.8%,建筑装饰业占30.7%,其他建筑业占9.0%。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76.1%,建筑安装业占16.0%,建筑装饰业占5.6%,其他建筑业占2.3%。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8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2774.12亿元,比2004年增长1.1倍。其中,资质内企业占90.8%,资质外企业占9.2%。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0.1%,建筑安装业占13.9%,建筑装饰业占4.4%,其他建筑业占1.6%。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616.8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6707.33万平方米,竣工价值664.19亿元。
(四)资产、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
2008年末,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52.9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73.4%。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0.1%,建筑安装业占15.7%,建筑装饰业占3.2%,其他建筑业占1.0%。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2437.89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2.6%,建筑安装业占13.9%,建筑装饰业占2.8%,其他建筑业占0.7%。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88.24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74.8%,建筑安装业占20.7%,建筑装饰业占3.8%,其他建筑业占0.7%。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 8959个,比2004年末增长96.9%;从业人员51.02 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3.3% 。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686个,比2004年末增长102.5%;从业人员48.49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93.7%。行政事业法人单位262个,比2004年末增长16.4%;从业人员2.51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8.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7.7%,集体企业占5.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14.2%,私营企业占6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1.9%。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53.0%,集体企业占4.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14.9%,私营企业占22.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3.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占87.7%,仓储业占9.9%,邮政业占2.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90.8%,仓储业占4.0%,邮政业占5.2%。
(二)资产、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64.14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85.9%。其中,交通运输业占89.0%,仓储业占9.2%,邮政业占1.8%。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1196.03亿元,比2004年增长1.4倍。其中,交通运输业占85.7%,仓储业占12.3%,邮政业占2.0%。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123.04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84.0%,仓储业占17.5%,邮政业占-1.5%。
五、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7.27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66.4%;从业人员77.54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39.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2.7%,集体企业占5.6%,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28.3%,私营企业占60.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6.7%,集体企业占6.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33.1%,私营企业占4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2.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7.2%,零售业占32.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6.9%,零售业占43.1%。
(二)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末,全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90.0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60.3%。其中,批发业占75.7%,零售业占24.3%。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0852.67亿元,比2004年增长1.5倍。其中,批发业占82.8%,零售业占17.2%。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658个,比2004年末增长29.9 %;从业人员17.79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8.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7.8%,集体企业占6.7%,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12.7%,私营企业占62.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4.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10.5%,集体企业占3.8%,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14.5%,私营企业占45.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7.8%,外商投资企业占16.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4.4%,餐饮业占65.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4.8%,餐饮业占55.2%。
(二)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1.60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4.3%。其中,住宿业占70.4%,餐饮业占29.6%。
2008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21.94亿元,比2004年增长101.8%。其中,住宿业占40.7%,餐饮业占59.3%。
七、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14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97.1%;从业人员21.66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66.9%。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7.7%,集体企业占3.7%,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21.7%,私营企业占58.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9%,外商投资企业占3.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12.0%,集体企业占4.0%,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29.0%,私营企业占43.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9%,外商投资企业占5.1%。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地产开发业占42.5%,物业管理企业占32.2%,中介服务业占15.8%,其他房地产占9.5%。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地产开发业占35.6%,物业管理企业占47.7%,中介服务业占7.3%,其他房地产占9.4%。
(二)主营业务收入、实收资本和营业利润
2008年,全省房地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292.69亿元,比2004年增长1.2倍。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占90.8%,物业管理企业占6.4%,中介服务业占1.2%,其他房地产占1.6%。房地产业实收资本1537.76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占86.7%,物业管理企业占7.1%,中介服务业占1.5%,其他房地产占4.7% 。房地产业营业利润120.40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占94.1%,物业管理企业占3.9%,中介服务业占0.8%,其他房地产占1.2% 。
八、其他第三产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其他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数11.21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35.6%;从业人员272.91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21.5 %。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12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97.0%;从业人员88.69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52.6%。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7.09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14.8%;从业人员184.22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10.6%。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650.28亿元。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占79.3 %、3.5 %和 12.9 %,三个行业合计占95.5%。
2008年,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3710.27亿元。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占59.5%、15.4%和11.4%,三个行业合计占86.3%。
2008年,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429.03亿元。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占32.6%、26.6%和23.6%,三个行业合计占82.8%。
(三)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固定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原价2615.06亿元,全年收入合计1973.67亿元,全年支出(或费用)合计1919.37亿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3]从业人员:是指2008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4]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6]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8]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9]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10]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11]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12]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3]其他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业数据未包含证券业数据.
[1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