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3807.2亿元,比上年增长2.9%。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全省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94.4亿元,比上年增长7.1%;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412.8亿元,比上年增长2.5%。
分行业看,全省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309.8亿元,比上年增长4.1%;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0825.1亿元,比上年增长2.8%;住宿业实现零售额98.2亿元,比上年下降3.4%;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574.1亿元,比上年增长3.6%。
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类值看,2017年,全省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商品比上年增长8.9%,金银珠宝类商品比上年增长8.6%,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比上年增长5.5%,通讯器材类商品比上年增长28.4%,石油及制品类商品比上年增长12.8%,汽车类商品比上年增长4.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比上年下降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