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说明中,明确要求“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建议》在擘画2035年远景目标时,也将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党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国家发展目标与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相结合,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描绘的美好蓝图,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凸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发展史上较为高级的社会形态。1516年,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中第一次描绘了理想中的社会主义社会,它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共建共享”,其社会状态是“每人一无所有而又每人富裕”,就此确立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典型特征——生产资料公有、生产成果共享。这也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以往社会形态的根本标志。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以后,在《共产党宣言》中坚持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确定为未来新社会的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并且认为这是未来新社会的本质特征。由此,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最高价值目标。选择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此孜孜以求。毛泽东同志曾提出这样的设想:“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创新表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特别强调:“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论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时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至此,我们党在党的文献中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共建共享”社会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这些论述深刻而全面地揭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因此,共同富裕也就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
这一切都表明,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将共同富裕确定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根本要求。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目的,就是促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建议》对2035年远景目标的描述中,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是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核心要求,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始终致力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内在规定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体现了党和人民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深刻认识和坚定践行。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章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作出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党的性质共同决定了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确保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牢记初心和使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人民立场的现实表现。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是中国历史和未来的创造者。坚持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一直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价值追求和根本遵循。
作为执政党,坚持人民立场,在实践中的根本体现就是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党的初心和使命决定了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因此,我们党一直致力于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这种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是一项长期任务。中国共产党在坚持执政为民和为人民利益奋斗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如何解决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围绕如何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来展开,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努力。因此,《建议》在阐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时特别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且特别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这说明,我们党在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中,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了突出而重要的位置,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初心和使命的坚守。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正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凸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前,人类一直无法构建一套实现“共建共享”的制度及体制机制。马克思主义从消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弊端入手,确定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以往社会制度之间“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由此确立了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地位。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在为生产力创造更优越发展条件的基础上,致力于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使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由此,共同富裕就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其他社会制度的根本标志,也是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体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多方面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就是具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这表明,我国已经建立了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它为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旨在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社会财富增长,二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财富增长体现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对社会化大生产的促进作用,释放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潜能,为共同享有创造了物质前提。虽然在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初,它也表现出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矛盾的不断激化,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被削弱甚至被遏制几乎是历史的必然,不断出现的各种危机和滞胀就是其现实表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对社会财富增长的推动,为全体社会成员过上富裕的生活提供了物质条件。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分配制度推动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私有制主导下的资本主义分配制度,决定了其社会财富分配的结果,只能是马克思所描述的“一极是资本和财富的积累,一极是贫困积累”的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我国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建立的分配制度努力使社会财富和发展成果惠及每个人,避免出现两极分化的分配结果,努力实现社会财富创造者和享有者的统一。二是政治制度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社会成员的经济地位对其政治地位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共同富裕的分配体制,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政治体制的重要基础。
总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才能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而凝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继续在人类的伟大时间历史中创造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