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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国家一级渔港建设项目
【2021-06-21 来源:中共盘山县委宣传部】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国家一级渔港建设情况简介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海岸线全长49公里,海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其中滩涂34万亩(226平方公里),有红海滩2万亩,有苇田湿地80万亩。

       一、渔港建设基本情况

       盘山渔港的前身是盘山县小道子渔港,已有上百年的历史,由于渔港的规模小,功能不齐全,严重地制约着我县沿海经济的发展。为此,盘山县于2006年开始向国家申报建设国家一级渔港。2007年9月27日被农业部列入建设计划。同年,纳入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盘山国家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也于2008年10月得到农业部批复。故此,盘山渔港正式被批准为国家一级渔港。建设地点在我县三道沟。

       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农业部批复建设期为三年。批复建设内容为:码头401米,南护岸226米,东护岸432米,港区道路2万平方米,陆域回填10万立方米,港池挖泥5万立方米,灯塔1座,执法办证中心大楼1栋及港区配套的给排水、环保、照明、消防、通讯、导航设备等。

       2、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农业部批复概算总投资为243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投资1510万元,地方配套929万元。

       3、渔港建设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渔港建设已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港区南、东、北三面防潮堤工程已完成2000延长米,南护岸及东护岸工程已完成1000延长米;港区道路工程完成三分之一;进港公路已经完工;通讯、电路和淡水已经引入港区;执法办证中心大楼已竣工交付使用;码头板桩立插工程全部完工。在本年度结冻前,完成胸墙、锚定墙各120延长米。

       二、海洋环境保护情况

       围绕海域环境治理,重点从5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1、加强了组织领导。盘山县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县长挂帅、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海域环境治理工作;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分工。并由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和盘山县环保局负责强化海域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

       2、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板报、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的宣传效果。

       3、建立了监测和巡查检查机制。制定了《加强双台子河口海洋生态监控区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对各个排污口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检查,并对全县海、淡水域进行每季度监测一次。

       4、加强了对陆源污染的控制。加大了对华锦集团、辽河油田等排污企业的检测、查处力度,使其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均上了污水处理装置;增设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使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积极向上申请,并得到了辽宁省政府的支持,台安、黑山、金城三个对盘山县海域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造纸厂被关停。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全县13条入海河流的水质得到净化。

       5、建立了应急处理机制。盘山县制定并不断完善了《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组织到手段都得到了落实。一旦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即可作出迅速有效的反应。

       通过一系列措施,盘山县的海洋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天蓝水绿、鱼虾嬉戏、百鸟翔集,展现出一幅和谐的生态景观,特别是斑海豹的大量出现,2007年不足300头,今年已接近千头,盘山县的海域环境正在逐步得以改善。海洋环境的改善使盘山县的海产品产量不断攀升,由2007年的4万吨上升至今年的5万吨。我们相信,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我们的进一步努力,盘山县的海域生态环境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