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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市发展数字经济对策建议
【2019-11-29 来源:丹东市委政研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8]47号),构建促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体系建设,增强发展新动力,按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在调研基础上,并借鉴广东、深圳、贵州等先行地区成熟经验,现提出丹东市今后发展数字经济的建议。

        一、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力量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重要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是各国共同的机遇,已成为推动经济包容性增长率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途经。

        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以年均31%以上的增速蓬勃发展,中国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宽带网络、云计算中心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0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7.7%,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应用迅猛拓展,数字制造与制造业深入融合,网络零售、在线旅游、移动支付交易规模持续增加。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27万亿元,2018年前9个月,中国网络零售额近6.3万亿元,同比增长27%。中国政府数字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快速演进,数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发展数字经济方向及重点

        (一)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与开放

  数据采集与整合。推进市直各部门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统一接入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不断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的覆盖范围和数据标准。推进各类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主动积累数据。采用网络搜取、文本挖掘、自愿提供、有偿购买、传感采集等方式,拓展政府数据的采集渠道。加强对互联网重要数据资源的备份及维护。

  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枢纽,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通、数据共享。进一步建立完善数据交换、共享、利用长效机制,形成政务数据的资源化管理。整合与民众、产业及社会服务相关的数据信息,融合引入基础电信运营商大数据、互联网大数据等行业数据,实现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数据集中互通共享。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政务数据资源“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之外的数据全部向社会开放。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通过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发布数据开放目录及普遍开放的数据集,优先推动医疗、卫生、环境、交通、旅游、文化、质量、气象、农业等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社会数据通过政府开放接口,进行第三方合作开发,丰富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开放数据。

  数据流通。鼓励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建设行业性数据资源平台,促进行业数据共享与流通。建设大数据交易流通试点,布局建设市级大数据交易平台,支持各地市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数据交易市场。探索数据资产化,推动数据资产确权、评估、定价、质押、抵押。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主体、交易平台、交易模式方面的规则制度,形成大数据交易流通机制和规范程序,提升数据交易安全保障能力。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

加快传感器技术、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推进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地下管网、电网等基础设施改造与5G信息网络、传感技术融合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推进,构建市政设施管理感知网络系统。统筹传感设备、无线通信设备、控制设备和摄像头等图像采集终端和感知终端在交通、给排水、能源、通信、环保、防灾与安全生产等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应用,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和管理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

  (三)提升智慧民生消费

  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信息惠民工程实施和智慧城市建设,以优化提升民生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市场化服务为重点,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创新应用研究,深入发掘公共服务消费,在社区服务、社会救助、健康医疗、文化教育、交通、旅游、物流等领域开展数字化应用示范,推动传统公共服务信息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移动设备等信息的汇聚整合,重点发展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能交通、智慧旅游、现代物流等智慧民生服务,提升全市公共服务消费水平。

  智慧社区。推进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照明、消防、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推动智慧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发展智慧物业管理、养老助残、生活辅助等智慧服务消费。建设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支持全市社会机构发展智慧社区生活应用,扩大餐饮、维修、中介等线上线下融合的生活服务消费。

  智慧医疗。实施市、县级区域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工程,加快建设丹东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健康医疗数据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环境等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实施智慧医疗便民惠民工程,建立人员信息、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开展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推动丹东市远程医疗平台建设,汇集利用全市中西医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创新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实现跨地域、分层次的远程医疗服务。推广互联网医院,创建互联网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网上预约分诊、随访跟踪等“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安全防护工程,建立全民健康网络与信息安全可信体系、行业管控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健康医疗服务质量。

        智慧教育。加快“丹东教育云”建设,建设覆盖全市多级分布的教学资源云服务体系,推进市直及各县(市)区、经济区各类优质教学资源联网共享,在学校、培训机构推广网络教育软件产品消费,发展互动教学、个性定制等在线教育服务。鼓励全市骨干教育机构、企业建设网络教育商城,扩大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消费。

智能交通。构建全市智能交通感知网络,扩大交通领域的云平台、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型消费。建设全市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大数据中心,发展交通公共大数据消费。实施信息服务体系深化工程,建设多层次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票务平台,推行“一站式”查询及“一票到家”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积极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以ETC为主,融合使用移动支付技术,构建高速公路智慧付费体系。实施公共交通一卡通推广工程,推进跨区域、跨运输方式互联互通。

  智慧旅游。推进丹东旅游云平台市、县、景点三级联网,整合全市旅游数据资源,打造一站式旅游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旅游示范区建设智慧景区,支持景区和旅游机构联合建设在线旅游平台,发展在线导游、导览、导购、投诉等网络旅游消费。鼓励全市互联网企业发展虚拟旅游,研发推广虚拟旅游产品,扩大3D美景欣赏、游客互动交流等虚拟旅游消费

  智慧物流。加快国家交通物流平台丹东区域交换节点(分平台)和丹东航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市级平台与货运枢纽场站、港口码头和物流园区的互联互通。推进全市多式联运系统建设,开展“一单到底”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务。支持市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物流信息采集、交换、共享机制,扩大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各地市专业平台、车货之间的物流信息消费。支持物流龙头企业建立整合供应商、物流配送和客户信息的商业智能大数据系统,扩大车辆定位、供需对接、货物分拣、智能配送等信息消费。

  (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围绕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的广泛深度融合,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在全省率先打造“数字政府”。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体制改革,构建“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新体制。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构建市、县、镇三级畅通的网络支撑体系,打造统一安全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大数据库、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构建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促进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快打破“信息孤岛”,破解政务数据碎片化困境,构建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行业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建设市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推广使用政务服务APP,形成一批亲民实用、快速便捷的政务APP应用。建立健全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社会治理和市场监管机制,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政务服务高效化、社会服务精准化,推进政府廉洁、高效运行,提升城市数字化治理能力。

  建设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支持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提供专业性政务服务。加快升级改造全市网上办事大厅门户,拓展完善全市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推广自然人事项“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通用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分步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建设,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进行用户分析,创新开发多种类别的智慧应用服务,为群众、企业等提供高效政务服务。

  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分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编制居民电子证照目录,建立健全电子证照系统,完善电子证照法规标准和互认共享机制,完善电子证照系统,统筹推进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

  建立“一网式”多渠道申报体系。开发和推广窗口输入、移动APP、热线电话、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多种申报渠道,在各地市推广“网上办事服务为主、自助终端服务为辅、现场导向服务为补”的多元政务服务模式,将线上虚拟大厅与线下实体大厅相结合,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建设覆盖全市各乡镇的政务服务基层办事大厅,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即来即办”和“就近代办”等服务,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

  完善统一平台体系。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机制,建设政务服务统一平台、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标准化,统一规范全市及各县(市) 区、经济区行政许可事项,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避免重复递交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减低办事成本。

  加强法律建设,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数字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解决现有制度政策与新兴业态之间的矛盾,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探索构建包容创新的监管制度,推进多元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新型协同监管机制,强化数字治理手段建设。推进政府治理手段多元化,加强对社会治理相关领域数据的归集、发掘及关联分析,为妥善应对和有效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数据支撑,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对失信行为进行预先控制和过程控制。创新网上服务模式,运用政府服务大数据分析技术,准确把握公共服务需求、精准核算公共服务成本、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等方面的应用,预判公众、企业办事需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社会满意度。

        三、推进丹东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大数据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商议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各地各部门力量,形成全市上下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格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要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确定的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任务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构建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系统。组建市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数字经济发展和评估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二)加大资金扶持。建立统筹全市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并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对数字经济领域具有引领性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企一策”给予重点扶持。引导社会资本成立数字经济细分领域子基金,放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银行、担保、小额贷款等机构创新融资方式,优先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税收优惠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人才建设。鼓励我市高校增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加强专业教育和融合型、实用型人才培养。探索跨界人才联合培养制度,鼓励高校和重点龙头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面向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增强联合培养成效,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分院(所),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创新人才。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丹创新创业,将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针对在职人员开展开班授学、在线学习等在职培训,加大对高层管理人员数字思维的培训教育,提升全社会的数字素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科技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开展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支持数字经济相关企业采用期权、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四)扩大市场需求。组织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建设,通过组织系列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试点示范项目成功经验,促进经验交流及宣传推广。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推进政府与企业深入合作,依托政府应用、重大工程建设等带动扩大数字经济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及时洞察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及服务供给,激发数字经济消费需求。推动数字经济科普工作,围绕公众广泛关注的数字经济相关的技术、产品、应用、消费、安全等热点及焦点问题,推动科普内容丰富化、多元化,满足数字经济时代公众的知识需求。

        (五)优化发展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现有涉及数字经济的行政审批事项,降低数字经济新业态企业设立门槛,着力消除阻碍新业态发展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增强产业政策对新业态的适应性和实用性,扎实推进并持续创新各项先行先试政策。引导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及推广,加快智能制造、物联网、车联网等细分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进大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围绕数字经济发展特点及发展需求,研究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丹东市大数据管理条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和权利人维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上传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提升面向数字经济的专业服务能力。推动网络提速降费,降低资费水平,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水平。

  (六)强化数据安全。落实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等基础制度,明确数据安全的保护范围、主体、责任和措施,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研究制定数据权利的准则、数据利益分配机制,明确数据责任主体,制定数据管理规范,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研究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数据应用的统筹管理及行业自律,加强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的安全评估机制,健全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建立企业社会化数据审查机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引进或建设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应用合规性的监督和审计,加强流通环节的风险评估,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数据应用违规惩戒机制,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强化大数据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水平。开展重点行业数据安全监督检查,提升电信、互联网、工业等重点领域的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