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以来,丹东市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就“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课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十三五”时期我市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面取得的重要成就、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回顾,对“十四五”时期如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深入思考谋划,提出规划建议。
一、“十三五”时期丹东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面取得的重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坚持把方向、管大局。2016年9月,中共丹东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两步走”规划要求,确定了“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推动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的五年奋斗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出台《丹东市关于加强党对全面振兴领导的实施意见》,提出6方面22条举措,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加快形成了推动丹东振兴发展新局面。健全完善市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决策和政策的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 市政协 市法院 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的若干规定》,始终坚持各级机关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活动。坚持作决策、保落实。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丹东市委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先后15次召开市委全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讨论决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重要事项,市委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市组织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推进全市组织体系建设和干部、人才工作,组织工作服务中心工作更加科学精准、扎实有效。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总体评价分值4年均在91分以上;严格落实《干部考核条例》,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开展年度考核,差异化开展工作实绩考核,适时开展无任用调研,科学评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知事识人体系建设逐步健全。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新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全市三星级以上党支部达到90%;深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培育一批毛丰美式好干部、建设一批大梨树式好村庄”工作,总结推广“党支部+”5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消除全市集体经济“空壳村”196个;探索加强城市小区党支部建设,总结推广申传兴党支部工作法,夯实了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深入开展“鸭绿江畔党旗红”活动,统筹推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全市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显著增强。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最具人才发展活力的边境城市推动丹东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及23项人才工作制度政策,连续9年举办“鸭绿江之友”院士专家“丹东行”活动,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20家,命名了首批14名市级优秀专家、10名“丹东工匠”,激发了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三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全市党员干部群众思想上更加团结统一。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上率下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全市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30余期,培训各级干部15000余人次,开展理论宣讲27600余场次,受众150余万人次,各级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立足丹东边境地区实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四是持续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廉政谈话形成常态化、实现全覆盖。强化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助推了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紧盯重要节点,市县乡三级联动整治“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更加自觉,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依法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持人大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出台《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丹东市城乡规划条例》等5部实体法,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强化人大依法监督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职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44项,健全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和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19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及重大事项决策等职能不断加强。二是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政协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制定出台《中共丹东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政协丹东市委员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领导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政协按照章程开展工作,组织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聚焦社会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形成协商成果1500多项,编发《社情民意信息》400余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三是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了推动振兴发展的合力。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民主协商层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和谐、宗教和顺基础不断巩固。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文联、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取得新成效。成立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建立“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法治建设大格局。有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与备案工作,废止65件,修改9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检查数量1400余次、合并行政检查数量1800余次、细化幅度的处罚项目3500余项。印发《丹东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精准实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认罪从宽等制度,深化“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提高了司法效率。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每年举办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县处级领导干部参试达12000余人次、公务员参试10万余人次,有效推动了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四)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平安丹东建设,有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工作站)969个,健全排查预警、防范化解、依法处置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5%,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以及平安金融、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铁路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全力推进“雪亮工程”项目,健全边境地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的管边控海机制,进一步深化了平安丹东建设。
二、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五年来,丹东市委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但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部分干部思想解放程度不高,未形成全社会解放思想、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生动局面;一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团结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动力不足;部分党员干部群众对丹东地处边境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法制建设机制不够健全、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整合不到位,统筹协调联动的体系建设尚不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道远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为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工作带来了巨大考验和风险挑战,需要我们在“十四五”时期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十四五"时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规划建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在本地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制度化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振兴发展全过程,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增强党领导振兴发展的能力。持续深入解放思想,把“对照先进找差距、换位思考强服务、更新观念抓落实”的要求落实到新一轮解放思想中,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的成效体现到抓工作落实中,传递到全社会,引导各级干部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体制机制,改进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实到位,主要经济指标增长与全省同步。
(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落实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国有企业、有关社会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确保其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更好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全市上下谋振兴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章制度,坚持优选优培优用,努力建设适应振兴发展需要、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出台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文件,正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闭环式”抓落实机制。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大力推进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