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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清原
【2021-04-28 来源:省委宣传部政策法规处】

清原县是一个“八山一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山区县,是浑、清、柴、柳四条河流的发源地,是辽宁省东部山区的重点林业县。全县辖14个乡(镇)、188个行政村、1029个村民小组,10个县属国营林场、2个省属实验林场、4个矿属经营单位和1个铁路林场。全县林地面积31.1万公顷,占县域总面积的79.4%,其中国有林地7.78万公顷,集体林地23.33万公顷。全县森林面积27.91万公顷,森林蓄积量3059.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1.2%,每公顷蓄积量达到109.8立方米。

近年来,清原县全面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战略,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把“建设辽宁生态大县”、打造一流生态环境和一流的山水城市作为清原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将生态建设放在首要地位,是辽宁省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和用材林基地,是大伙房水库52%水源的供养地,成为沈抚周边城市群的“绿色生态屏障”和“清水之源”,为清原县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为全市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生态建设的主要做法

1.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构建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

立足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切实做到保护有范围、经营讲科学、利用要合理。注重科学营林,优化资源结构,打造林业生态强县。 

一是区划公益林12.69万公顷,其中国家公益林9.50万公顷,实施了严格的保护。二是对14.28万公顷的天然林停止了商业性采伐。三是建立辽宁浑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1.89万公顷,规划红河谷国家森林公园9112公顷,严格依法管理。四是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青山保护规划》,区划了四级林地,划定了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合理利用区三大区域,为清原林地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重要依据。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为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高效、规范的森林防护与管护体系。在县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下,在各乡镇、各国有林场成立森林资源管护中队;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防火运行机制,成立了县森林消防大队,专业消防中队;组建了16支专业森林消防队和30个应急小分队,做到了连续3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林区秩序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依据《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盗伐、滥伐、非法侵占林地和非法采挖大苗等行为,严厉打击木材加工厂违法加工和私收乱购等违法行为,对木材检查站、高速路口等采取轮流值班、流动检查、实时监控等举措,有效查处违法运输木材行为,使违法破坏山体、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加强森林保险与病虫害除治。为森林上保险,提高森林抵御风险能力。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除治工作,组织监测、测报,完成标准地调查等。开展植物检疫,控制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加强森防宣传,提高认识,为森林资源生态安全“上锁”。

四是加强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实行伐区监理制度和采伐作业控制性预验收制度,规范林木采伐监管,严格采伐全过程管理等。加强伐前指导、伐中检查以及伐后验收,严格控制资源消耗,确保生态建设成果。

3.大力培育森林后备资源,不断夯实生态建设之基

一是开展全民性的造林绿化活动。先后开展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大规模造林、“两退一围” 坡地还林、小开荒还林和经济林建设等各类工程造林项目。200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8亿余元,完成各类造林5.53万公顷。

二是实施封山育林。对生态脆弱地段实施封山育林,面积达到3.3万公顷,其中封山围栏720公里,确保封育成林。

三是实施科学营林。通过对人工林幼、中龄林进行生态疏伐、定株抚育、和冠下更新等措施,改善林分的生长环境,提高森林质量,2006年以来累计完成7.07万公顷。

4.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生态建设能力

一是依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调查设计院、中国林科院和省森林经营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开展了中幼林抚育监测样地、落叶松纯林诱导复层异龄林对比、核桃楸珍贵树种改培、天然林修正检查法、落叶松母树林疏伐等多项科学研究与现地实验。

二是依托森林认证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探索新型生态资源监管体制,研究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质量的有效途径。2016年以来,开展了多次森林认证知识要点与操作技术培训,选择了大边沟、大孤家、城郊、甘井子四个国有林场开展认证试点工作,通过了第三方认证审核,获得了CFCC/PEFC森林认证证书,总认证面积达到23007.5公顷(占国有林总面积的49.3%)。2017年至2019年,开展了三次森林认证年度监督审核,获得了年度监督审核认证证书。

三是建立了位于大孤家林场的国家林业长期科研试验基地。基地面积311.5公顷,主要开展了日本落叶松无性系繁殖和转基因技术研究、落叶松高效培育技术研究、日本落叶松轻基质网袋播种育苗技术等多项科学研究和现地实验,参与了国家“973”项目、“863”项目、自然基金项目、科技支撑项目等多个重大项目,获得了多项科研成果奖及进步奖。培育的日本落叶松良种及优良苗木除供应本地区外,还支援了内蒙、河南、吉林等多个省区。科技部还将培育的良种选作育种材料,先后搭乘“神五”“神六”“神七”“神八”飞向太空,进行太空育种实验。基地吸引了国内众多专家学者前来调研,更有瑞典、加拿大、芬兰、德国、新西兰、英国等国际著名专家学者近千人次,前来进行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

四是近5年以来,与科研院所合作,对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的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出版了《辽宁清原森林可持续经营操作技术指南》一书,获得了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项、二等奖二项。

五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先后聘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北京林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中国林科院、辽宁省林科所等有关专家来清原县授课,开展森林认证技术、森林可持续发展理念、当前林业重大政策及发展形势、营林先进技术及专业知识(造林、经营、育苗等)等培训。2019年,聘请到了德国专家前来交流栎类高价值培育知识和经验。同时,也积极参加每年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办的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研修班。

5.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交流,成就生态建设合作典范

2016年,清原县被确定为“中芬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基地”,承担并实施中芬示范项目内容。2017年,由国家林业局主办的中芬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项目启动会在清原县举行,芬兰农林部自然资源管理司司长尤哈及8位林业官员和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森林多功能复合经营、林木良种繁育、林木采伐机械引进、集体林经营政策扶持与能力建设、森林认证培训指导等五个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同年12月,在清原县召开了项目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各项示范内容的实施。2019年,中芬双方签订了《林木种质材料交换协议》,中国清原县成功引进了芬兰白桦、欧洲赤松与欧洲云杉种子。2020年春季开展了引进种子的对比实验,出苗率比较理想。与此同时,芬兰也成功引进了来自中国清原县的胡桃楸、黄菠萝与水曲柳种子。中芬双方就种子培育问题交换了培育指南,将选择合适时机互派专家进行现场培训。

二、生态建设的主要成效

清原县全力推进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森林经营样板林基地、森林认证制度试点以及中芬合作等国家级试验示范点建设,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与森林培育并举、森林经营与产业开发共赢、深化改革与林业发展互动的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1.实现森林复合经营

在落叶松林冠下栽植红松或者云杉的“林-林模式”;天然林冠下种植人参、在落叶松林冠下种植刺五加等的“林-药模式”;天然林冠下种植大叶芹、落叶松林冠下发展刺龙芽、以及红松与刺龙芽混交的“林-菜模式”;红松果材林、核桃楸果材林、大果榛子林等“林-果模式”;以及林冠下培养木耳、香菇的“林-菌模式”。围绕复合经营模式,建立了以南长岭、大边沟、祁家堡、大孤家和王小堡为辐射带动的5处示范基地。近年又新建了金凤岭森林立体经营、大苏河和英额门林场等10处示范基地。森林复合经营为全县23万林农依托森林资源致富增收提供了新的路径,加速实现了“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林农得实惠”的经营目标。

2.建立三大林业产业基地

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推动了林地经济的迅猛发展,在不断探索与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红松为主的坚果经济林、以林下参为主的中药材和以山野菜为主的森林食品三大林业产业基地。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为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提供了典型和经验。截止目前,全县林地经济发展达到4.45万公顷,林场职工及林农参与达到2万余户,建立的林业合作社达到 100多家,林地经济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2%。

3.推广五种森林培育模式

依托国家森林经营样板林基地建设,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总结推广了五种多功能森林经营模式。一是对农民自留山、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等林分培育落叶松中小径材模式。二是对森林景观保护功能区内人工落叶松林分、其他有利于培育大径材的人工落叶松林分培育落叶松大径材模式。三是对林分质量不高的低质低效天然林,培育阔叶树大径材、人工诱导阔叶与红松的混交林模式。四是对红松用材林中立地条件及长势良好的林分,培育红松大径材模式。五是对生长在阳坡、半阳坡,结实率较高的红松林分,着力培育红松大径材果材兼用林模式。在落叶松中小径材、红松大径材培育等模式中,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兼顾林冠下种植山野菜与中药材森林复合经营。

三、生态建设成果的充分展示

丰富的资源、良好的经营,使清原县成为向国内、国际展示生态建设成效的最佳窗口。

一是2013年,清原县参加了在土耳其举办的《第十届世界森林论坛》边会,会上介绍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基地建设和《国际森林文书》履约示范情况,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的各国代表团官员给予了一致认可和关注。

二是2015年,瑞典农场主协会和芬兰国家林业代表团到我县考察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工作;同年6月,联合国森林论坛秘书长到我县调研,对积极承担《联合国森林文书》等国际履约任务,努力推进林业管理改革和发展模式创新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2017年7月,清原县被列入了“2017年发展中国家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及森林可持续经营官员研修班”考察地区。来自乌克兰、菲律宾、南苏丹、埃赛俄比亚、斐济、斯里兰卡、古巴、巴布亚新几内亚、赞比亚、巴拿马、尼日利亚等11个发展中国家的43位林业官员和专家组成的考察团进行了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了清原县在森林抚育、采伐、林产加工和林下资源培育等方面的做法,并就森林经营方面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探讨。

四是2018年10月,清原县受邀请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森林认证国际研讨会并作为国内、国际二十五个发言人之一,作了题为《推行森林认证制度试点 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报告。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国际热带木材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协会、森林认证认可计划(PEFC)等国际组织代表,美国、德国、巴西、奥地利等国家的专家和代表,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森林认证委员会、认证机构等相关专家和代表130余人。清原县的报告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会后,泰国森林认证官员还就森林认证具体问题发来邮件进行交流。

生态兴则文明兴,国家强林业必须强。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清原县将全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美丽新清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