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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出发抓民生
【2021-03-23 来源:辽宁日报】

 民生是幸福之基、和谐之本。

 进入“十四五”,又是一次持续改善民生的接力。省委、省政府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辽宁振兴发展的每一阶段,明确提出,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出发抓民生,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如何实现“十四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要目标?3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开启十四五·迈向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点介绍了全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及有关安排。

 织密扎牢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网

 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需从保障基本权益做起,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织密扎牢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发布会上,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以赴保发放。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金缺口省市分担机制,督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按时上解到位,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基金征缴,依法扩大参保覆盖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金支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同时,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巩固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继续统一规范养老保险政策,主动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前的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障省级统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在城镇就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通过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今年我省将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尽快将新增养老金发放到位,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养老金调整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话题,自2005年以来,国家已连续16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建立了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养老金调整步入制度化轨道。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以往养老金调整办法,预计今年继续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步调整,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做大做深就业岗位“蓄水池”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继续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我省创新资源、产业基础、区位地缘和城镇化的优势,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财政、金融、消费、教育等政策协调联动,巩固升级去年稳就业、保就业举措,提高就业政策的精准性、稳定性和协同性,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扩就业,强化政府促进措施保就业,坚决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以上的目标。

 总量结构并重,供需两端发力,稳存量扩容量并举,我省将持续做大做深就业岗位“蓄水池”。

 一揽子积极就业政策正在落地,包括: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延长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8月31日,在国家政策体系框架内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免申即享”覆盖面,完善企业用工保障常态化机制,千方百计稳住市场主体;完善落实补贴政策,围绕重点群体精准量身提供各项培训服务;打造全省统一省级集中就业信息化平台,简化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流程……

 同时,将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开发30万个就业岗位。支持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强化创业带头人培育,助力电商、网红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平台、共享等新型就业模式,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培育更多就业增长极。

 聚焦困难群体兜住民生底线

 聚焦困难群体,我省将多措并举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重点确保城乡各类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延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兜底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重点帮助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就业。以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多层面提供就业援助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帮助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作为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之一,政策如何落地?如何帮扶?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年龄、身体、技能等方面相对弱势,家庭和经济负担更重、求职难度偏大的实际情况,人社部门将从四个方面入手,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精准帮扶。

 加大援企稳岗扩岗力度,为就业困难人员创造更多岗位,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建立公益性岗位排序机制,实施托底安置;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非全日制工作,实现多样化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需要,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综合服务,全面了解掌握就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给予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

 与此同时,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面向有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提升困难群体就业能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