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提出的六个方面要求中,首先强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提出关于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六大举措,第一条就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辽宁坚持把营商环境作为事关振兴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持续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十四五”时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着力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一是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换、工作作风转变和政府转型。优化营商环境首先应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的“牛鼻子”。主要是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进“放管服”改革,破除“官本位”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各级政府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二是创新行政监管模式,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实施“三张清单”监管,即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责任必须为”,打造诚信守约、廉洁高效政府,切实提升监管能力。
三是建设数字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助力东北振兴发展。进一步简化行政手续和办事流程,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升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互联网+监管”“互联网+生态环境”,拓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广度和深度,推进全方位协同管理和服务。
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推动地方立法,从根源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坚持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解决营商环境问题的突出任务,必须以地方立法推动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加快出台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条例等,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为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对市场主体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降低合规经营成本。对于市场主体的违规行为,首次轻微行为予以警告,对屡次触犯法规底线的应列入企业黑名单并依法大力惩处,同时建立健全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市场经营与竞争环境的良性发展。
三是约束政府监管权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方面,要规范行政与执法行为,着力依法约束行政和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规范涉企收费,推动收费事项清单公开透明化,大幅度减少或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加快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增强行政案件审判的公正性,以法律为准绳,约束政府行政权力,坚决制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以权谋私、政府失信、“新官不理旧政”等行为。
着力营造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
一是营造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市场环境。营造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是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关键所在。主要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通过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等市场环境,形成政府、市场和企业的良性互动。
二是营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地方政策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法治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加大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力度。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发展。
三是营造要素市场高效发展的市场环境。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必须坚决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建设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改革,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加快产权市场发展,实现企业家(管理)要素市场化配置,以要素市场改革促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着力营造创新驱动的发展环境
一是育引结合营造吸引人才集聚的政策环境。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关键在人才,出路在改革。破解东北人才流失问题需要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与激励机制,健全形成“人才高地”的体制机制。一方面强化人才优惠政策的核心竞争力与吸引力,另一方面完善人才激励与使用机制,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试错纠错机制,为高水平技术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是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与平台保障。加快建设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为小微初创企业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完善创新链与产业链交融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增强科技成果对地区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交易平台建设,促进东北科技中介服务行业发展。完善科技成果权益管理制度,探索给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着力营造宜业宜居的人文环境
一是营造尊商重商的社会人文环境。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不仅需要政府转型、企业转型,还需要社会转型、观念转变。必须突破传统思维方式束缚,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培育一批锐意进取、具有前瞻视野、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东北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茁壮成长。
二是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社会信用监管的深度融合。汇集社会信用大数据资源,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施动态化、精准化服务。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机制,探索社会信用监管新模式,努力建设“信用东北”。
三是提升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品质。建设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园区,不断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推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倾斜,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共享发展。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促进惠民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发展,制定符合东北实际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东北振兴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