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村社会治理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王雪梅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针对解决“三农”问题所提出的重要决策。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和振兴乡村的重要路径之一就是“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乡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对我们丹东结合实际探寻新时代乡村社会稳定和社会治理变革的价值转换与工具选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多元协作强化自治是基础。一是要推进基层政府改革和建设。乡镇基层政府要按照引领调控发展、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治理和保护乡村环境的定位进行职能重塑,对自身权力与基层组织、民众权利进行明确的分界,建设有限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治理方式由更多的行政刚性转为以柔性引导为主;二是要加强乡村“两委”建设。某些乡村黑恶势力的出现很大原因是基层社会治理出现了权力的真空,要将当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真正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乡村党组织作为政治参与的引导者、村民利益的代表者、思想观念的教育者、社会秩序的调控者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乡村基层党组织职能,把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充分履行其集体经济的管理者和组织者、社会治安的维护者、村民安居乐业的服务者、村民意愿的沟通协调者以及新乡村文化建设者的职能。完善乡村干部的培养使用机制,“把到乡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乡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乡村、爱农民的乡村工作队伍”;三是要扶持发展乡村“两新”组织。以现代方式实现农民的再组织化,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其服务农业农民、促进增收、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结合乡村实际,鼓励和支持各种文体类的社会组织和互助、帮扶类的志愿组织的发展,以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种类需求。
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是保障。一是坚持依法治理。乡村社会结构日趋原子化、松散化、趋利化,但传统的乡土力量作用式微、乡村自我规范的能力严重不足。推进新时代农村改革发展行之有效的经济社会政策法制化的步伐,并有效制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对侵犯农民利益尤其是精准扶贫中的腐败“零容忍”,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弘扬社会正气,惩治违法行为,遏制住黑恶势力的生长空间。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疏导,把质疑批评纳入理性、法制的轨道,把合理的民意民求反映在公共政策里。最大程度地化解民怨,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加强法制教育。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培养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让法治成为民众的一种价值,一种信念,最终融纳进其生活方式之中,培养“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使民众习惯以法律的途径解决矛盾和争端而不是以其它非理性的极端方式来解决;三是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村规民约具有社会规范力和控制力,能够弥补法律的不足,内化村民的规则意识,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且重要的作用。积极引导村规民约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内容的自我完善,充分发挥舆论约束力、物质制约力的作用提高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
充分重视道德教化是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的精神风貌怎么样”。一是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举办村民讲堂,请专家、学者不定期对村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惠民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乡风民风、文明守法等方面的教育。通过农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比如动漫、戏曲、音乐、影视、小说等引导村民修养身心、涵养德行,实现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体幸福与整体幸福、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互促共进。二是树立身边的道德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边的典范因为可感觉、可接近、可效仿,所以影响力和示范性会更大、更强。当民众彼此之相互效仿、争做好事、争献爱心时,良好的社会风尚也就形成了。充分挖掘丹东现有宝贵精神资源,“培育一批毛丰美式好干部,建设一批大梨树式好村庄”;三是完善保障激励制度。为使道德回归、扎根,使善行更为普遍化、常态化,建立表彰激励制度,对善行义举进行褒奖,从而达到乡村社会治理效能与民众道德水平提升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在日常治理中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得以形成,就会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鼓励正确行为、谴责错误行为,从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