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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边区2018年脱贫攻坚年鉴
【2018-12-31 来源:老边区委宣传部】

完成了脱贫85人的工作任务,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3442元,实现吃穿不愁,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区政府为69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2018年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14.49万元(每人210元)。为73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交纳扶贫救助保险费6.4万元(每人88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年初以来,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脱贫工作,制定了全年工作任务,明确了各个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细化分解了各镇脱贫任务指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脱贫攻坚作出重要批示,并带头进村入户看真贫、扶真贫,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先后到贫困联系点调研慰问。3个镇党委书记、镇长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了《2018年脱贫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区里先后出台了《老边区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老边区2018年产业脱贫规划》等重要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为做好2018年贫困退出工作,全区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严格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执行,履行民主评议、村核实公示、乡核查确认、区审批认定的程序。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本级承担的贫困退出核查审批工作负总责,签字人对所验收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审批人对贫困真假退出负责,确保退出结果经得起检验。


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提高帮扶效果,全区组织开展了帮扶对接联系活动。368名区直党员分别走访368个贫困户,通过开展帮扶对接联系活动,了解贫困户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指导帮扶措施,确保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


开展贫困户基础信息更新、新增贫困户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信息核准及贫困户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等工作。


辽宁省审计厅驻营口政策跟踪审计组反馈我区贫困人口疑点数据41条,我区初步核查有43人由于有车房、营业执照和享受城镇养老保险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标准,结合动态调整,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


为加强资金管理,我区制定了《老边区关于进一步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扶贫项目设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用于扶贫对象。强化各级政府在资金使用和监管中的责任,建立分工明确、管理规范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通过“两公示一公告”,对脱贫人口脱贫的具体情况实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行资金切块下达到镇(办事处),将区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与镇(办事处)当年脱贫任务挂钩,资金主要依据当年脱贫任务人数切块下达到镇(办事处)。2018年全区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总额为4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万元,省级财政17万元,市级财政19.3万元。为持续开展产业扶贫,区政府拨付产业项目资金50万元,为贫困户稳定脱贫提供了资金保障。


按照区委区政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自查整改的有关要求,区扶贫办迅速开展工作,对全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工作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整改过程中梳理归纳了8个方面的问题,制定实施了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项目库建设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3个文件,对扶贫发展资金绩效中期评价反映的脱贫攻坚三年规划、产业扶贫项目库未进行公开公示以及未进行脱贫攻坚滚动项目库建设工作的3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明确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设立扶贫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