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
就业工作依据岫委办发【2006】第5号文件精神,坚持逢进必考原则,完成2018年教育系统招聘94名特岗教师的聘用工作,为应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存取档案、出具相关证明、就业协议鉴证等相关服务近2000余人次。为毕业生征集见习岗位73个,召开春季网络招聘会并提供岗位200个,通过岫岩人才微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共有12名建档立卡大学生就业。通过“岫岩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供需信息90余条,点击量近2万人次。
社会保险完成新审批退休人员213人,网上审批269人,丧葬费、抚恤金审批128人全县参保单位1436户,核定参保人数127721人,其中企业参保950户,44088人(含企业职工16089人、个体自然人27999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486户114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2191人。工伤保险核定参保人数25915人筹措资金规范发放争取缺口资金58512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19年,全县共支出社会保险基金126120万元。共为全县企业46902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91187万元,养老金社会代发放率达到100%。为8503名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26509万元;工伤保险金支出448万元;为78554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676万元。
维权工作2019年,劳动监察大队共巡查各类用人单位655户,涉及劳动者0.85万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421人,办理网上申报审查企业112户,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案件30件,引导农民工诉讼2件,为490名劳动者追回欠薪735.8万元。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案件20件,涉及农民工134人次,涉及金额200万元。办理8890平台投诉案件60件,结案60件,结案率100%。完成劳动关系认定39件,受理企业特殊工时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2家。扫黑除恶共按县扫黑办流转及工作中受理扫黑除恶线索20条。其中涉嫌恶意欠薪移送公安机关3件;引导诉讼途径解决2件;涉及贾伟本黑社会性质犯罪欠薪案件15件,其中提起诉讼2件,涉嫌恶意欠薪移送“904”专案组12件。农民工工资保障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推行银行代发制度,督促县内36个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努力实现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报制度,由银行代发。
建立“一户一档”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报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新建工程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全覆盖,共收缴29个建筑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50万元,返还14个建筑项目357万元,启用558万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累计结余保障金3329万元。治理农民工欠薪工作受到市政府表扬。就业扶贫、社保扶贫采取课件培训、机构培训、实地培训等多种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全县建档立卡户人员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3094人,全部实现就业。根据贫困人员求职意愿、协同成员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共开发保洁员、护林员、水管员、养路工等扶贫公益性岗位1759个,以安置715人。
扶贫帮困县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8890”平台为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提供岗位20个,安置11名大学生就业。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226人,其中209人实现就业,其余17人因考研等原因暂未就业。全县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23181人,参保23073人,参保率99.5%。6月27日顺利通过省级就业扶贫、社保扶贫脱贫“摘帽”验收。获得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第三方评估工作组通报表扬。
医疗保险2019年,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为顺利完成缴费工任务,安排人员深入各乡镇、办事处进行政策解释。共完成新农合参合人数374787人,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达99%,个人筹资7706万元(其中政府代缴建档立卡和民政特殊对象329万元),利息收入75万元;参合居民门诊就诊523258人次,门诊补偿金额为4240.61万元,其中一般诊疗费支出218.3万元;住院就诊32162人次,住院补偿金额为17541.7万元。
2019年,职工医保参保50788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12648人,还有5161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县医保基金收入893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5978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收入2959万元,总支出7946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082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支出3864万元;本期基金结余99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896万元,个人帐户基金结余-905万元;基金历年累计滚存结余2056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2399万元,个人帐户基金结余8166万元。
全面准确落实医疗保障制度。一是加大审核力度。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医疗保障工作,对需要审核的做到严审细核,重点加大三方面审核力度: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管;强化对外伤、中毒患者病因的监管及医药费的审核;加大对医药费用数额较大医疗行为的审核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准确使用。同时,组织人力,深入审核新农合和医保重复参保问题。查出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4747人重复参加新农合;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01人重复参加新农合。对上述两种行为给予纠正。二是进一步优化补偿政策。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的提高,合理优化新农合补偿实施方案,提高和扩大新农合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医保目录中的甲类药品纳入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并保证这些优化政策落实到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药品目录。三是方便癌症患者购药,岫岩县中心人民医院设为靶向药品定点供应医疗机构。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向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印发文件380余份,部署落实宣传月的系列活动;通过在《岫岩县报》和岫岩电视台刊发播出倡议书、开设专栏宣传、法规条文和政策问答,播放宣传片警示教育;活动现场还采取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发放资料、向市民讲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现场答疑解惑、政策赶大集和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提高相关政策措施的公众知晓率,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按照市医疗保障局的工作部署,制定《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183家定点医药机构对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查找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并制定整改措施,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定点医药机构全部进行约谈,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家,发现1例住院患者是因公负伤以医保的名义住院,立即进行纠正。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开展“百日会战”大行动。组织本系统精干力量,由局里和分中心领导带队,分组深入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核查,共核查定点医药机构420家,核查面达100%,查实违规问题8个,返还违规报销的医保和新农合基金1244531.04万元,取消医保乡医资格2人,移交公安机关案例2个,涉及9人次,纠正不合理检查、低标准住院等问题1人次,对2起典型案例进行全县通报。
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医疗保障扶贫是精准扶贫中“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精准施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最大限度保障“精准扶贫户”的就医需求。一是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好医疗保障扶贫政策。2019年,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385人,脱贫不享受政策是3424人,应享受待遇23961人,经进一步审核,确认符合参加新农合条件23816人。为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合,全部纳入政府资助参合参保和大病保险代缴范围。对新农合重大疾病40种,精准扶贫对象限额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按85%补偿,限额外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按相应的就诊医院补偿政策执行;对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确定重大疾病种类21种,采取降低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加大大病报销比例等措施,推进贫困人口重病兜底保障工作。2019年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调整至5500元,大病报销比例合规自付部分按70%,暂不设封顶线。门诊报销比例为合规部分按90%,封顶2000元。二是建立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在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建档立卡户医疗绿色通道,方便贫困人员快速便捷就医;完成医保部与农合一个服务大厅集中办公,方便群众办理医保各项业务;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在办事服务大厅设立医疗救助窗口和大病保险窗口,对贫困人员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药费用报销提供高效保障服务;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按照上级精神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待遇。同时,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