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文化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法库县东湖新城,兴法路、金牛街交叉口东南位置,规划用地面积60629㎡,总建筑面积29633.5㎡,建筑为二、四层。建筑面积中:博物馆,少年宫、图书馆和文化馆,妇女儿童会馆,影剧院及三个多功能影剧院线,广电中心,体育馆及其他用房等,文化广场占地20000㎡。主体建设总投资9200万元。功能划分主要有5个部门:
1.文化部门:博物馆(1255.76㎡)、影剧院(6061.47㎡)、多功能影剧院线、图书馆(3274.94㎡)、文化馆(4313.5㎡)五项功能。影剧院外、文化广场的西北部有室外舞台,为群众业余文化演出提供条件;文化馆中有多功能排练厅500㎡,还有绘画、音乐、舞蹈教室。
2.体育馆(6022㎡):具有举办各种球赛、全民健身、体校训练等项功能。室内有篮球场1片、羽毛球场4片、乒乓球桌20张、健身房和体操房等。
3.广电中心(3619.1㎡):具有法库电视台、法库广播电台、新闻制播、网络导播业务、演播室等项功能。
4.妇女部分(343.41㎡):具备妇女活动中心功能。
5.少年宫(2831.8㎡):少年儿童学习的教室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