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课题报告 > 其他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盘锦市精准帮扶2019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盘锦市精准帮扶2019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9 来源:中共盘锦市委宣传部】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盘锦市精准帮扶2019年实施方案》 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 认真落实辽宁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做好我市2019年精准 帮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 “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 制,克服扶贫任务不重的麻痹思想和一兜了之的简单做法, 做到底数、类别、责任、政策、措施、成效 “六个精准” , 确保 “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保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 为零,持续增加低收入人口幸福感、获得感。 

       二、基本情况 

       经各县区对低收入人口全面排查核实,截至目前,全市 低收 入 人 口 共 8011 户、13231 人,其 中 盘 山 县 3643 户、 6379人,大 洼 区 1789 户、2743 人,双 台 子 区 1554 户、 2517人,兴隆台区1025户、1592人。 按照类别划分: 低保户6922户、11626人,其中盘山县2931户、5291 人,大洼区1720户、2650人,双台子区1376户、2293人, 兴隆台区895户、1392人; 低保边缘户 175 户、325 人,其中盘山县 67 户、119人,大洼区13户、32人,双台子区40户、55人,兴隆台 区55户、119人; 分散 特 困 供 养 605 户、728 人,其 中 盘 山 县 412 户、 519人,大洼区32户、35人,双台子区102户、109人,兴 隆台区59户、65人; 分散孤儿82户、84人,其中盘山县34户、34人,大洼区 24户、26人,双台子区8户、8人,兴隆台区16户、16人; 困难家庭227户、468人,其中盘山县199户、416人, 双台子区28户、52人。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帮扶。各县区针对排查出的低收入人口 确定产业帮扶措施,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养殖业、乡村旅游 业等特色产业,增加经营性、财产性收入。2019年,重点 对全市有需求的87人实施产业帮扶,其中盘山县61人,大 洼区24人,双台子区2人。 

       (二)实施就业帮扶。落实就业创业帮扶基地、企业吸 纳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安置、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场地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最低 生活保障金等政策,为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近就地就业岗位。2019年,重点对全市有需求的345人实施就 业帮扶,其中盘山县182人,大洼区46人,双台子区61 人,兴隆台区56人。 

       (三)实施教育帮扶。落实助学金资助、义务教育控辍 保学、生活补助、高中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中 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费、生源地助学贷款、残疾 学生学前教育资助等资助政策,确保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 在园幼儿应扶尽扶、应补则补。2019年,重点对全市有需 求的1465人实施教育帮扶,其中盘山县790人,大洼区182 人,双台子区322人,兴隆台区171人。 

       (四)实施健康帮扶。落实大病救治一批、重病兜底一 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 “三个一批”工作措施和倾斜性保障 政策。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实行门诊统筹和住 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对低保特困参合人员患重大疾病 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按90%比例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自 付费用按90%比例给予救助,当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2 万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照一 般居民的50%标准执行,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 75%的比例报销,低保、特困户按照不低于90%的比例报 销,且不设封顶线。2019年,重点对全市有需求的4245人 实施健康帮扶,其中盘山县1898人,大洼区359人,双台 子区1803人,兴隆台区185人。 

       (五)实施住房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农村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2类农村低收入群体优先纳入农村危房 改造,有效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目前实施城镇特殊困 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含低收入家 庭)公租房分配保障方式。2019年,重点对全市有需求的 196人实施住房帮扶,其中盘山县63人,大洼区43人,双 台子区52人,兴隆台区38人。 

      (六)实施兜底帮扶。7月1日起,将现行城乡统一低 保标准 (650元/月/人)提高7%。对本市户籍低保家庭中 的残疾人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按照省补 贴标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元生活补贴;对本市户籍残疾 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 每人每月55元护理补贴。对纳入低保的对象及分散供养的 特困人员家庭等困难群体,实行集中供暖救助、分散取暖救 助。2019年,重点对全市现有的低保户11626人实施兜底 帮扶,其中盘山县5291人,大洼区2650人,双台子区2293 人,兴隆台区1392人。

      (七)金融帮扶。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在精准帮扶中的作 用,加大对帮扶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开展生源地助学 贷款服务;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重 点群体和低收入人口创业就业,加强对民营企业带动低收入 人口增收的金融支持力度。2019年,各县区根据精准帮扶 金融需求,与金融部门做好对接。 

      (八)社会帮扶。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 “千企联千村” 帮扶行动,动员更多的爱心企业、爱心市民、社会组织积极 参与助学、助医、助残活动。发挥工会、团委、妇联、残 联、工商联、社会团体、协会等组织的优势,通过爱心捐 赠、结对帮扶和公益消费等多种形式参与精准帮扶。组织党 员干部开展 “走亲戚·在行动”帮扶活动,为低收入家庭解 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精准帮扶志愿者行动。2019年,重 点做好8011户低收入人口的社会帮扶工作。 

      (九)精神帮扶。发挥帮扶责任人和基层党组织的精神 帮扶主体作用,帮助低收入人口克服 “等靠要”思想,增强 克服困难信心。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 思想动态,通过人文关怀、精神鼓励,让他们感受温暖、感 谢党恩、融入社会。2019年,重点做好8011户低收入人口 的精神帮扶工作。 

       (十)巩固脱贫成果。落实省脱贫成果补助资金337.5  万元,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和购买健康保险,巩固原辽河口生 态经济区4219人脱贫成果。

       (十一)强化数据管理。建立低收入人口精准帮扶数据 系统,建成市、县 (区)、镇 (街道)、村 (社区)四级互联 互通帮扶网络,实现全市精准帮扶工作全过程精准化、信息 化、数据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精准帮扶责任 制,完善市级推动、县区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工作到村、 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好 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精准帮扶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财政支持。将精准帮扶与财政支持县域经济、 扶持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进行有效  衔接,整合政策资金形成合力,做好精准帮扶资金保障。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落实中央、省关于脱贫攻坚 作风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要求,紧盯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 使用、帮扶实效、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 检查。对在精准帮扶工作中的失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和 腐败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并公开通报曝光。 

      (四)营造社会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 公共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开展帮扶政策、先进人物、典型经 验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精准帮扶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