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宏,现任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检察委员会委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020年度荣获丹东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从检26年来,石宏办理各类民行申诉案件一千余件,接待答复当事人的申诉来访一千余次,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所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始终名列前茅,连续两年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数量位列全省第一。2018年,她带队办理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的民事虚假诉讼系列案件,提出抗诉61件,法院全部支持改判,该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案例适用指引》。她对法律实施和民行检察业务工作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深钻细研,办理并撰写的案例连续5年获省检察院“十大精品案例”,完成各类理论调研文章百余篇,多篇获奖,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届民事检察理论人才库。牵头起草市检察院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建立联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助力破解农民工讨薪难。在全省率先以市检察院牵头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联合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合力。作为市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她协调资金,申请政策,争取到400亩烟草种植项目,成立了由该村贫困户入股的烟草合作社,帮该村彻底脱贫。疫情防控期间,她“下沉”到该村,协助入户走访、摸底排查、防控巡逻等,一坚持就是近20天,成为患难时刻群众的“暖心人”。
石宏曾先后获得丹东市直机关奉献之星、优秀党员、市巾帼建功标兵、丹东好人·最美人物、省检察机关办案标兵,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