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锦德,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注册税务师。
卢锦德同志自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担任区局法制科科长,负责对区局的法制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对区局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及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协调组织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税收政策的解释和执行情况的调研论证工作;重大案件审理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普法教育等工作。他多次获得沈阳市沈河区先进工作者、沈河区优秀共产党员、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沈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二等功、三等功、国家税务总局三等功等荣誉,他所带领的科室所连续多年获得“先进科室”称号。
在2018年-2020年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以及2020年初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卢锦德同志工作事迹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国税税务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落地
2018年6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统一部署,国、地税税征管体制改革大幕开启,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把思想政治工作置于首位的工作思路,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自上而下、做实、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面对机构改革这一历史性大考,卢锦德同志始终坚决服从区局党委全面领导,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与党员干部群众进行一对一谈话,引领党员干部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清正廉洁的公心、为民服务的热心、团结协作的同心,凝聚改革合力。2018年10月,他坚决服从区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欣然从税务所调至区局法制科工作。
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2018年11月,按照安排部署,卢锦德同志到沈河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走访调研。通过走访调研和座谈交流,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开发项目已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的情况。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已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但不及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现象,为防止这一态势日趋严重,在区局主要领导和党委的强力支持下,卢锦德同志主导组建了沈河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推进小组。
卢锦德同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推进小组的成员,首先查阅沈阳市房产局登记的沈河区区域内在建、在售楼盘备案数据信息,逐个楼盘登记在建项目名称、销售许可证发放时间、楼盘批准销售套数、楼盘已销售备案套数、楼盘销控图等资料,建立土地增值税清算登记台帐。
第二、卢锦德同志指导区局重点税源科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逐个项目填写在建和在售楼盘项目名称、销售许可证发放时间、房屋销售进度、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登记台帐。
第三、卢锦德同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推进小组成员逐一进入各个楼盘售楼处,乔装商品房购买人,询问楼盘开盘时间、销售进度、平均单价、商业配套等第一手资料。
第四、卢锦德同志将从售楼处取得的资料与与企业自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登记台帐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各项数据出入较大,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有意规避土地增值税清算从而少缴土地增值税税款的现象。
第五、卢锦德同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推进小组成员带着核实后的各项数据,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询问核实楼盘销售进度,对于销售比例超过85%的七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销售许可证发放时间已经超过三年且未进行清算的四个楼盘项目,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给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达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规定的清算时间内完成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报告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
卢锦德同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推进小组成员,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11个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中,对报告中的各项数据进行了核实、计算,并经与同时期类似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比对分析,对于单位建筑成本偏高、开发间接费畸高、贷款利息是否应计入清算项目、公共配套费和地下车位成本单位建筑面积偏离项目平均值的房地产开项目,通过深入项目实地查看和调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合同、工程结算单、房产局备案合同、房产局测绘面积表、资金往来账簿等数据,来核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规定。
卢锦德同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推进小组成员通过对1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报告的审核,剔除不符合现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规定的成本、费用,更正计算方法,2018年11月至2020年2月,共计入库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6.65亿元,有力地保证了国家税款的安全和地方财政的平稳增长。
三、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积极作为,在战“疫”大考中书写担当
2020年春节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肆虐。卢锦德同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一名税务人的责任与担当。
卢锦德同志于春节期间整理归纳以往发布的公益捐赠的相关税收政策,2月6日编制了《税收与您同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税收政策指南》,2月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当天,第一时间将《疫情防控 税收优惠政策点点通》、《疫情防控 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导》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等政策以各种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广泛宣传。
为了让纳税人及时享受到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受到重大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卢锦德同志加班加点初步筛选出沈河区区域内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2,500户中小企业名单,由税源科所以微信及电话等“非接触”形式向2,500户中小企业精准宣传,辅导纳税人享受受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纳税人早日复工复产。这一做法受到上级部门的好评,并在全市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