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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 严于律己——辽宁好人王林
【2018-03-24 来源:锦州市太和区委宣传部】

       王林,男,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会长,锦州市政府车队一名司机。2016年被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先进个人”;2016年初被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锦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15年度锦州好人”;2017年被锦州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被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辽宁好人·身边好人”;2018年当选第十四届政协锦州市委员会委员。

       王林,不仅在本职工作上严格律己,爱岗敬业,还利用休息时间积极投身志愿者事业,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和领导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投身志愿者行动当中,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志愿者的良好风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各种公益活动。宣传志愿者奉献精神,并且带头实践公益事业。 

       爱岗敬业 服务领导 。王林在车队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的各项工作要求,多年来在驾驶单位车辆接送市政府领导中未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没有产生任何交通违章记录,没有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向市领导提出任何需求。王林的敬业精神得市级领导广泛赞誉和好评!

       扶贫助学  热心关爱困难学生。王林在做好本职工作以外,把关心和帮扶生活困难的学生作为人生的重要追求,点燃爱,传递爱,全身心投入到扶贫助学志愿者事业中。他先后带领大家深入到锦州市义县乌拉草沟小学、太和区中心小学、古塔区小学等十余所学校,帮助30多名学生解决生活和学费等实际困难,资助书本2万多册。 

       在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2016年“圆梦·高考”项目中,经过王林等人的不懈努力下不仅圆了30名贫困学子的求学梦,更重要的是唤起了全社会关注教育、支持公益的热情,为爱心永续相传埋下了种子。“圆梦·高考”项目持续的开展以来,在广大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家的慷慨解囊、倾情相助下,项目通过定向募捐共收到善款30余万元,仅2016年“圆梦·高考”总助学金高达12万元,项目已累计帮扶45名学生实现大学梦想。

       勇于奉献  组织建设志愿团队。2010年1月16日,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正式成立。作为协会会长,倾注了大量心血,为协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自协会成立以来,他先后组织志愿者深入锦州市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松山新区、滨海新区、凌海市、义县、北镇市、黑山县,开展志愿者行动100余次,惠及的困难群众1300余人。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建设“脱贫攻坚”战斗堡垒。2015年11月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党支部正式成立。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党支部是全市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中第一个正式党组织,王林带领协会党员志愿者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了一个奋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战斗堡垒。 

       热爱锦州  致力环保 。2017年3月5日,由于亮甲河(锦义街下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沉积多年,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协会在王林的带领下为解民忧改善位于锦义街下游的亮甲河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特与广大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以及各有关单位开展本次学雷锋义务劳动,清理河道沉积垃圾,本次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协会组织义务出动挖掘机10台、大型翻斗车8台、装载机2台,所有机械设备将完全不图回报地义务清理垃圾。

     “一个人做好本职工作并不难,难的是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还能奉献社会,更难的是还能带动家人和身边的同志们共同志愿服务于锦城社会。”王林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忠于党和人民的誓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