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女,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信息部处长,沈河区第11、12次党代会代表,曾获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区优秀信访调解员等荣誉称号。从2010年10月起担任沈河区信访调解员,是沈河区全社会调解委员会常委。
王鹤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融和于实际工作当中。该同志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
注重学习。王鹤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持之以恒地学习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同时,虚心向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严于自律。王鹤同志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始终按照《党政干部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意自身形象,坚持率先垂范的做人准则,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事情自己坚决不做,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公道正派,富有正义感,原则性强,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政治上可靠。王鹤同志作为一名从党代表中产生的信访调解员,在工作中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做到情为民系、心为民想、身为民行、责为民负、权为民谋,一心一意做好工作,以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社会责任。王鹤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深知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信访工作是党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纽带,也是了解民情、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渠道,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是党的一贯要求和优良传统。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她按照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信访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一颗热心,一颗爱心,一颗公心,带着感情切实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工作,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她扎实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力化解信访矛盾隐患,在政治上不断求强,在业务上不断求精,使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更好地适应信访调解工作任务的需要。担任信访调解员工作至今,王鹤同志与其他同事们一起努力工作,取得了令上级领导,上访群众满意的成绩。她参与了多起上访诉求案件,在处理问题时,她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也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立场,将上访人员的诉求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做好了桥梁与纽带。在全国“两会”期间,她和同组信访调解员一起,积极做好接访工作,并多次走访有关单位,对群众的相关诉求进行一一落实,因此被评为沈河区“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
组织领力。王鹤同志长期在一线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后担任一线领导岗位工作多年,思路清晰,判断敏锐, 能够独当一面开展工作。驾驭全局的能力强、理论水平高,在工作中显示出了较强的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并且刻苦钻研信息化新业务、新技能,具有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发展的能力;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富于改革创新精神,有效推动了工作发展,得到大家的认可。她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盼。在工作中不仅具有独立负责的责任意识,而且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王鹤同志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工作,她坚持认真学习,服务群众,在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扎扎实实,实事求是,勤奋敬业。在关键时刻能顶住压力、克服困难。入党多年来,她始终能够以做一名合格优秀党员的严要求、高标准来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激励自我、鞭策自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切实做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应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