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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一日]群众事 无小事
【2021-06-24 来源:东港市融媒体中心】

今年5月,我有幸被组织任命为刘家泡村驻村干部。说真的,曾几何时认为,土地承包责任制下,村里能有什么事啊。满脑子里琢磨着怎样为村民为百姓做几件”大”事。如建养老机构,建立绿色蔬菜生产基地,打造品牌,走向国际。但是当真正参与其中,开展工作时,才发现一切都不那么简单。驻村工作千头万绪,大到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小到化解家庭矛盾,土地边角纠纷。看似小事,但对群众百姓来说,关乎他们切身利益,件件都是大事。就拿下面这件事来说吧!

刘家泡二组张淑珍多次到街道和村里反映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她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要求街道、村给予处理。我们曾经和她交流过,是不是她没搞清楚状况。但她表示事实就如此。为了搞清状况,处理好干群关系,今天上午我们村里研究决定要亲自到现场办公解决张淑珍上访问题。

7月18日下午在孙海波书记带领下我们一行四人来到刘家泡二组,在二组张队长指引下,我们来到张淑珍家,张淑珍陈述:1.二轮承包时她家房屋后原有一部分土地发包给其他农户不合理。2.二轮承包时她家前院的土地以0.1亩发包给她,她认为前院土地不够0.1亩。我们从二组张队长那了解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二组土地如何分配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按照当时表决结果:张淑珍房屋后土地应给张淑珍留下1米滴水檐(实际村民组给张淑珍留1.5米滴水檐)。张淑珍二轮承包时应分得旱田0.1亩(66.6平方米),而张淑珍前后院内土地面积为836平方米减去180平方米(房照三间房每间给60平方米),还剩656平方米(0.98亩),二组村民代表也同意按0.1亩发包给张淑珍。为了公正我们又重新对张淑珍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丈量和张队长描述的一致,在实事面前张淑珍也保证不再会因为这件事上访。

但张淑珍又反映一个问题,有的农户和她一样房前屋后顶承包田,但顶的比她少,她认为对她也不公平,张队长也承认当时分地时确有这种情况,因为是农户自己家房前院后土地,别人也不可能去种,顶了多少地的确不一样。为了缓解矛盾,我们当时对张淑珍说,‘你的承包地不是也多吗,别人还没有盯你的呢,虽然顶的不一样多,也不是针对某个人。都是同村的人,不要因为土地遗留问题生出矛盾,伤了和气。希望你能理解’。张淑珍再也没说什么。她虽没反驳,但是我也看得出她没完全认可这种都多的说法。

通过这件事处理,我感到欣慰是,帮她解决了一个多年心结。对组织也增加了一份信任。临走时,不再有到村里上访时的怨言和怒气。并且还挽留了我们。我们也表示再有问题,随时到村里沟通。但她沉默,也让我有所思考,农村土地承包实际分给农户土地可能比账面上多,但这种多肯定不是平均的,这样在百姓心里觉得不公平了。如何了却百姓心结,能让百姓相信干部,相信组织,应该是村组干部要思考的问题。作为一名村干部要敢于触及矛盾,本着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原则办事,只要是百姓的事能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示。

通过张淑珍事件,我感触颇深——群众的事无小事。这件事是二轮土地承包留下的矛盾。一个积压十几年心结对于一个家人来说我不敢再说是小事。一个心结可能是另一个事件的导火索。也可以是激化下一个矛盾的催化剂。一家的事,可能是牵涉几家的事乃至发酵成整个村的事。这无疑会影响干群关系,影响组织开展工作,产生负面影响。谁还能再说是小事!

作为村干部,要想有效处理好问题,避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负面影响产生。必须把好态度关。做到三心即爱心、耐心、诚心。有爱民之心,把百姓当做亲戚、朋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同时还要有耐心。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群众对一些政策有些不理解或者理解不透。从而导致少数群众不支持、抵触现象。对干部抱怨、牢骚、谩骂。我们要做到宽解、包容他们。在宣传有关政策中,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一定要有耐心,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到思想做通,工作做好为止。最后更重要要有诚心。工作中,以‘都是一个村里的人’为最基础感情线,做群众的朋友,百姓的贴心人 ,以诚相待,以理服人。真情投入,才能取得群众信任,赢得民心。

经历张淑珍这件事,今后的工作中,我不仅仅要走组串户了解村情民意,还要学习国家相关三农政策、法律法规,如《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委会组织法》《农村工作手册》《《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村情民情资料。这样才能在后续开展工作更有说服力,公信力。

“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要加强学习,丰富自己。结合自身专业、发挥自身优势,为刘家泡群众实实在在办事,排忧解难。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