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十三届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我省机构编制工作。省委书记、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张国清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李乐成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做好全省机构编制工作,要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吃透党中央精神,聚焦服务大局,把牢正确方向,自觉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安排,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好服务辽宁振兴发展。
会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要求,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统筹优化配置全省机构编制资源,从严规范审批,加大创新挖潜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源,着力加强涉及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民生、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机构编制保障,切实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国防动员、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改革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公益事业服务效能。要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强化基层基础,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解决好工作力量、相关待遇、发展机会等问题。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会议指出,要高标准抓好落实,推动全省编制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升编制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要坚持稳中求进,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都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要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