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郝春荣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罢免的决议待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会议表决通过部分设区的市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及民族自治县报请批准的单行条例和决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张国清在讲话中指出,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强基导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手段,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张国清指出,今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收官之年,要及时跟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统筹抓好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全面落实好年度工作任务,实施好立法项目和监督项目,持续深化拓展代表工作,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
张国清指出,要充分认识辽宁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作为常抓不懈的根本性任务,发扬斗争精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政治生态的持续净化、法治环境的持续改善来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坚决同破坏政治生态行为作斗争,坚决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雷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