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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脱贫攻坚三年工作计划 (2018—2020年)
【2018-03-27 来源:阜新市市委宣传部新闻科】

 阜新市根据《阜新市加快实施突破辽西北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阜委发〔2017〕51号)和《阜新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阜委发〔2017〕52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现制定《阜新市脱贫攻坚三年工作计划(2018—2020年)》。

 一、指导思想

 阜新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论述、新部署和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和阜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阜新市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现行标准下9.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9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脱贫销号,2个省级重点贫困县实现脱贫“摘帽”。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在2016年、2017年减贫的基础上,计划2018年减贫16266人,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48个,阜蒙县实现脱贫“摘帽”;2019年减贫16185人,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10个,彰武县实现脱贫“摘帽”;2020年做好已脱贫人口巩固提高和部分返贫人口脱贫退出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产业发展脱贫

 2018年,阜新市计划产业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人,年末实现1626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得到产业扶持;2019年,阜新市计划产业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人,年末实现脱贫人口16185人;2020年,巩固产业脱贫成果。

 1.种植养殖产业扶贫。阜新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密结合沈阜现代农业示范带三年滚动发展规划,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0年,力争阜新市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参与1个种植养殖项目,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至少掌握1项生产技能。实现19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有特色产业和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使村集体成为脱贫攻坚的主体力量。(责任单位:阜新市农委、阜新市畜牧兽医局、阜新市林业局、阜新市水利局、阜新市农机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2.生态产业扶贫。阜新市坚持产业发展脱贫和生态发展扶贫相结合,突出发展特色林果、林下经济产业。争取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将阜新市360余万亩林地纳入中央和省财政补偿基金的公益林总面积。开展林业扶贫担保业务,扩大林业保险覆盖面,为360余万亩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投保森林保险。(责任单位:阜新市林业局、阜新市发展改革委、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3.旅游扶贫。阜新市以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支持已确定的第一批省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发展,并支持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省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乡村特色旅游线路。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农业项目。阜新市依托当地民族特色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的传统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活动等乡村文化旅游。(责任单位:阜新市旅游委、阜新市发展改革委、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4.光伏发电扶贫。阜新市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积极推动光伏扶贫工程建设。阜新市大力支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力争实现19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责任单位:阜新市发展改革委、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供电公司,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5.资产收益扶贫。阜新市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有未成年子女的农村单亲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重残、一户多残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阜新市建立健全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责任单位:阜新市农委、阜新市林业局、阜新市水利局、阜新市农机局、阜新市供销社、阜新市发展改革委、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畜牧兽医局、阜新市旅游委、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二)实施就业脱贫

阜新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调查,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就业扶贫目标计划。阜新市对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阜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与省内外城市开展劳务对接协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500元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围绕特色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生态旅游观光、家政服务等产业,开发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鼓励利用闲置场地发展乡镇“扶贫车间”和村社代工点,利用民宅设置手工工艺品生产等分散加工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或居家就业。通过远程培训平台,利用“机顶盒”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足不出户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责任单位:阜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三)危房改造脱贫

  阜新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房屋等级鉴定工作,确保危险房屋不漏改、改造等级准确无误,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提倡使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由阜新市住建部门牵头,会同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相关文件要求,对当年改造完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对面积超标、擅自调整C、D级指标、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纸质档案不规范等违规现象立即责令整改。阜新市现存建档立卡危房改造户1993户(C级1067户,D级926户),其中,2018年计划完成1289户,2019年建档立卡危房改造户全部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阜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阜新市民政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妇联、阜新市残联,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四)教育扶贫

 1.强化政策保障体系。阜新市建立从学前到高校全覆盖的助学管理体系,健全以政府助学为主的“助、补、减、免”资助工作机制。学前3年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免收托管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学费、课本费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住宿生,初中每生每年生活补助1250元、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并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中职阶段对一、二、三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免学费,并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大学阶段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免收大学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责任单位: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2.构建创业培训体系。阜新市以职业教育为突破口,着力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广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的,都能够接受每年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更多实用技术,尽快脱贫。(责任单位: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3.提升对口帮扶体系。阜新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切实缩小阜新市基础教育学校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开展城乡学校“一对一”结对帮扶计划,加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单位: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市发展改革委、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五)健康扶贫

 阜新市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为阜蒙县、彰武县两个省扶贫工作重点县的15个公立中心卫生院或偏远乡镇卫生院,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购置配齐DR、彩色超声仪、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必备医疗设备。通过整合新农合、扶贫、民政、保险和医疗机构等多方资金政策,实现因病致贫、返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市域内合规自负费用“零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阜新市县级财政或县政府从其他渠道给予全额补助。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补偿起付线,实施“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分类分批救治行动,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无缝对接。落实省三级医院与县级中心医院“一对一”对口帮扶工作,对阜蒙、彰武两县中医医院开展对口帮扶。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与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进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随访,“一对一”健康帮扶。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提供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组织实施“六个一”工程,对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一张健康卡、建一个健康档案、明确一所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对CT、MRI等40项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减免20%费用。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责任单位:阜新市卫计委、阜新市民政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六)社会保障脱贫

 1.低保兜底保障。阜新市充分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做到应保尽保,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因病、因学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救助,按照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等不同情况,在申请农村低保待遇计算家庭收入时实行按支出情况核减家庭收入的方法,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基本医疗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对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村集体、各级民政部门、残联及社会全方位兜底帮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责任单位:阜新市民政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残联,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2.社会保险扶贫。阜新市加大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力度,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由阜新市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对已年满60周岁以上、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按月发放养老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并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责任单位:阜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七)特殊群体扶贫

 阜新市深入实施“巾帼脱贫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妇女产业扶贫项目、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扶持。支持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和精准康复服务工程,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阜新市妇联、阜新市残联、阜新市商务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八)精准信息扶贫

  阜新市加强贫困乡村信息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扶贫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物流网、扶贫大数据发展,打造以互联网应用与服务为支撑的信息发布、动态管理和资源服务平台。建立“五个一”精准信息扶贫系统,即建立1个精准扶贫“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组建1个“精准扶贫工作室”,运行1张“社会扶贫网”,推广1个“电商扶贫APP”,开通1部“12317”扶贫监督热线。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动态管理,各类扶贫信息及时传导到村到户,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责任单位: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经信委、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市科技局、阜新市民政局、阜新市司法局、阜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阜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阜新市农委、阜新市商务局、阜新市卫计委、阜新市邮政管理局、阜新邮政公司,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九)金融扶贫

 阜新市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以养殖、种植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重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面。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完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优惠贷款政策,确保有贷款意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使用5万元以下、无抵押、无担保、基准利率的扶贫小额贷款。〔责任单位:阜新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发展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人民银行、阜新银监分局、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十)电商扶贫

 阜新市将发展农村电商作为服务脱贫攻坚的主要抓手,挖掘阜新花生、杂粮等特色产品,借助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以品牌和追溯体系建设为重点,挖掘网络卖点。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交易平台和三农服务平台,提高蔬菜、杂粮、肉类等农产品进城效率,满足城乡居民双向需求。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特色小镇建设中的作用,推动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推进阜新市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推动农超对接、农餐对接,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加强对有意愿参与电商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青年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电商技能培训,确保19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至少开办1家网上店铺。(责任单位: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阜新市农委、阜新市商务局、阜新市供销社、阜新市邮政管理局、阜新邮政公司,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十一)社会扶贫

  1.开展多层次对口帮扶。阜新市深化沈阳对口帮扶阜新工作,做好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确保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等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争取沈阳逐步增加对阜新帮扶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争取沈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积极参与对阜新帮扶工作。推进沈阳市铁西区、沈北新区、浑南区分别对口帮扶阜蒙县、彰武县、清河门区工作。加强阜新市与盐城市在脱贫攻坚领域的互动发展。(责任单位:阜新市发展改革委、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阜蒙县、阜新市彰武县、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府)

  2.驻村帮扶。阜新市进一步规范“集团帮村”、驻村帮扶工作,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村强村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50号)精神,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继续实行驻村工作队与乡镇双向互评,坚决杜绝“走读式”帮扶,全面落实一队驻村全员帮扶制度。完善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考核管理细则,联合各级组织部门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责任单位:阜新市纪委、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委组织部、阜新市委宣传部、阜新市委统战部、阜新市委政法委、阜新市直机关工委、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阜新市政府办公室、阜新市发展改革委、阜新市农委、阜新市政协办公室、阜新市总工会、阜矿集团、阜新军分区、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3.企业帮扶。阜新市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点带面,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组织开展“百企带百村,同走致富路”精准扶贫行动。(责任单位:阜新市委统战部、阜新市工商联、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4.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阜新市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脱贫事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以各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扶贫重心下移,促进帮扶资源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对接帮扶。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工作。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织成立“扶贫爱心团队”,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办好“10•17”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责任单位: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总工会、阜新市团市委、阜新市妇联、阜新市工商联、阜新市残联,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十二)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

  阜新市总结推广好四级书记承责的精准脱贫“车新模式”、六抓六带帮扶产业推动模式、部门合作联动“集团帮村”模式、金融支持保障“政银保”金融扶贫模式、资源集约开发集体经济引领模式、引导土地流转资产多元收益模式等6项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成果。瞄准全局性重大问题、全国性共性问题、面向未来的前瞻性问题,以扶贫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试验区为平台,推动扶贫开发实现由消除绝对贫困向减缓相对贫困转变、由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双重贫困转变,为2020年之后全国扶贫开发工作提供经验借鉴。(责任单位: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机制

(一)完善脱贫攻坚“三大体系”

  1.强化责任落实体系建设。阜新市认真贯彻执行《阜新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阜委办发〔2017〕68号),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乡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职责,明确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阜新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教育引导,强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主体责任和进取精神。(责任单位: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委组织部、阜新市委督查室、阜新市政府督查室,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2.完善考核验收体系建设。阜新市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体系,实施最严格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验收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对工作不负责、心中无数、推进无力、完不成任务、问题突出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落实重点县约束机制,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报告和督查巡查制度。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责任单位:阜新市委组织部、阜新市纪委、阜新市检察院、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委督查室、阜新市政府督查室,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3.完善“五个一批”保障体系建设。阜新市承担“五个一批”脱贫攻坚任务的责任部门,要按照已经制定出台的专项脱贫攻坚规划,将年度计划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对号入座,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确保“五个一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县区沟通协调,督促各县区抓好“五个一批”政策落实。(责任单位: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市民政局、阜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阜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阜新市农委、阜新市卫计委、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二)健全脱贫攻坚“三大机制”

    1.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机制。阜新市充分发挥建档立卡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光荣脱贫。加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推动脱贫攻坚由“输血”向“造血”转变。(责任单位: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2.健全精准脱贫精准退出机制。阜新市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定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认定、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强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严格执行贫困退出和评估认定制度。加强正向激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村、重点县退出后,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确保实现稳定脱贫。(责任单位: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3.健全扶贫资金投入管理机制。阜新市级财政逐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县(区)要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每年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建立与省、市财政资金投入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县(区)对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项目组织实施和脱贫成效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责任单位: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发展改革委、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脱贫攻坚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阜新市建立脱贫攻坚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现行的工作制度,制定出台《阜新市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的指导意见》、《驻村工作手册》等。(责任单位:阜新市委组织部、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内容和程序。(责任单位: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档案局,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四)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

    阜新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国家和省、市主流媒体,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报道各县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积极探索和先进典型,引导激励社会各界踊跃投身脱贫事业。开展“最美扶贫人”、“最美脱贫人”和“最美驻村工作队”等系列评选活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社会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对脱贫成效明显、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给予项目冠名,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阜新市委宣传部、阜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阜新市文广新局、阜新市扶贫办,阜新市各县区政府)

    五、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阜新市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确保实现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266人、4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销号,阜蒙县实现脱贫“摘帽”。

    (一)扎实推进“五个一批”脱贫政策落实

    1.通过实施产业项目和就业培训,实现拟脱贫1626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和就业全覆盖。

    2.通过危房翻建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289户。

    3.通过整合新农合、扶贫、民政、保险和医疗机构等多方资金政策,实现因病致贫、返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市域内指定医院住院诊疗自负费用“零负担”。

    4.对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认定,并按照“层层兜底,一生不差”的精准资助方案落实教育政策。

    5.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与民政社保兜底相衔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将患有45种重点疾病的因病致贫和因学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支出型家庭核算,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二)启动实施脱贫攻坚“三项工程”

    6.贫困村强村工程。阜新市依托乡村振兴战略,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销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为目标,以培育脱贫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政策资金投入力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48个计划脱贫销号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都有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确保不返贫,建立扶贫长效机制。

    7.贫困人口“智、志”双扶工程。阜新市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注重发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主体作用,教育引导其摒弃等、靠、要思想,充分激发其内生动力,形成主动参与、主动脱贫的良好局面。开展“最美扶贫人”、“最美脱贫人”和“最美驻村工作队”等系列评选活动。

    8.信息扶贫工程。建立1个精准扶贫“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组建1个“精准扶贫工作室”,运行1张“社会扶贫网”,推广1个“电商扶贫APP”,开通1部“12317”扶贫监督热线,依托互联网开展脱贫攻坚信息发布、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等信息化服务。

(三)全面推进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

    9.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创新试点。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村资源变资产、建档立卡贫困户变股东,探索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销号后自我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10.实施“扶贫车间”创新试点。发展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并建立“扶贫车间”和线上销售平台,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11.实施党建促脱贫攻坚创新试点。扶持村党支部牵头建立直供城市消费者的优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扶贫工作

    12.继续实施“集团帮村”工程。组建15个帮扶集团,选择深度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为期2年的“集团式”帮扶。

    13.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选派管理,全面落实一队驻村全员帮扶制度。

    14.动员社会力量扶贫。开展“百企联百村•同走致富路”活动,把企业转型升级与贫困乡村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

    15.扎实推进对口帮扶工作。主动协调45家省直定点扶贫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沈阳对口帮扶阜新工作,加强与盐城市在脱贫攻坚领域的交流合作。

    (五)深入推进特殊群体扶贫工作

    16.深入实施“巾帼脱贫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妇女产业扶贫项目、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扶持。

    17.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和精准康复服务工程,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

    (六)大力发展光伏扶贫产业

    18.力争实现光伏项目对48个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3—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七)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19.确保有贷款意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使用5万元以下、无抵押、无担保、基准利率的扶贫小额贷款。支持、鼓励扶贫企业和扶贫新农主体使用扶贫再贷款。

    (八)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20.争取省加大对阜新市的扶贫投入,市本级初步计划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9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并力争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

    (九)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1.制定出台《阜新市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的指导意见》、《驻村工作手册》等。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内容和程序。

    (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2.加强乡镇党委书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从严管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打造脱贫攻坚的坚强战斗堡垒。

    (十一)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

    23.重点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6个方面问题。

    (十二)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督查

    24.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严惩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十三)加大脱贫攻坚典型总结复制、推广宣传力度

    25.总结好已成型的典型经验、模式,在全市复制推广。

    26.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组建“爱心扶贫工作队”,营造社会关注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