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责任制,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三抓三促”分工,加强帮扶指导。各级领导干部和“第一书记”要充分发挥作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区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严厉惩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区委组织部要注重在扶贫一线考察、识别、培养和使用干部。对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罪责问责。
二要坚持是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火连寨、东风,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全市脱贫攻坚普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全面系统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一对照解决,逐户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让贫困群众满意。区委巡察办、区委督查室、区扶贫办要运用综合督查、暗访督查、专项巡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全区脱贫攻坚“回头看”,进一步摸清底数、发现问题、差缺补漏,督促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果。要保持脱贫政策稳定,建立长效机制。把脱贫攻坚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有机衔接,持续做优农村集体经济。通过产业扶贫、资产收益等措施,建立多元化增收渠道,激发内生动力,确保贫困户脱贫有支撑、致富可持续,坚决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突出抓好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工作,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扶贫惠民政策,增强脱贫政策涉及对象的知晓率、执行率和兑现率,做到“六个说清楚”(帮扶责任人、办事处扶贫干部必须对政策、采取帮扶措施说清楚;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必须对贫困户家庭动态说清楚)。要加大对脱贫攻坚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领好的社会帮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