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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秀红同志在全区脱贫攻坚大会上的讲话提纲
【2021-06-05 来源: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长  鲁秀红


(2018年10月14日)


 


刚才,扶贫办汇报了年初以来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情况,并对今年脱贫攻坚收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年初以来,我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我们仍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麻痹心里。10月10日,市扶贫办高庆伟主任亲自到我区进行工作指导,指出了我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还特别强调完不成相关扶贫工作任务的同志将采取调离岗位处理。此前省人大张铁民副主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分别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反馈了我区存在明白卡不明白、产业扶贫带动能力弱、文化室和卫生室建设缓慢、行业部门扶贫规划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现在已经是10月中旬了,10月30日前上级要验收贫困村退出、危房改造等工作,11月30日前要验收贫困人口退出等工作。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全区上下各级干部务必要打起十二分精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脱贫攻坚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为进一步做好全年脱贫攻坚收尾工作,我再强调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的政治站位


我们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乡村振兴的核心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履行好主体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为指向,切实将脱贫攻坚抓好抓实抓细。住建、文化、教育、卫生、交通、农经等各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


二、按时保质完成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推进任务,严把工作质量,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算明白贫困户脱贫账,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贫困户自己在内的群众认可,绝不能按指标脱贫。各乡镇扶贫办工作人员要立即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务必在11月1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务必在11月29日扶贫数据系统关闭前,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各乡镇绝不能在信息数据采集、录入时“拖后腿”,谁“拖后腿”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全力做好贫困村退出工作


严格按照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执行,不能搞变通、打折扣,按照“一率四有三通”标准,即保障贫困发生率在2%以下,饮水安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卫生室、文化中心,通电通网通水泥路。按照程序做好核查、乡村公示、验收审批等程序,特别是文化中心、卫生室的建设是贫困村退出验收的重点也是弱点,今年预脱贫的3个村,一定要加快落实推进,务必在10月30前完成区级相关部门对贫困村退出的联合验收,有问题及时整改,迎接11月底前上级的检查。


四、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落实好职责


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贫困村退出核查验收工作;收集汇总相关行业部门验收评估报告和贫困村退出验收评估表,起草贫困村退出自查自评报告。农业农村部门(农经、畜牧、果树)负责组织核查验收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住建部门负责组织核查验收贫困村安全住房保障情况。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核查验收村卫生室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核查验收贫困村沥青(水泥)路通达情况。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核查验收“一事一议”贫困村道路建设情况。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核查验收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情况。水利部门组织核查验收贫困村安全饮水情况。电视台和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核查验收贫困村通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情况。电力部门组织核查验收贫困村通生活用电情况。上述所有部门需要在检查核实后,按照这次会议上下发的省扶贫办模板,于10月30日前出具相关的验收报告。


五、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住建部门和各乡镇在认识上要到位,要切实把危房改造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好包保责任制,同时落实督促检查,在人力、物力上要充分的保障。二是强化任务落实。按照市里安排我们今年必须完成254户D级危房改造任务,截止到10月10日已经完成了245户,仍然有9户还没有完成,我们要抢抓工期,住建部门务必在10月30日前全面验收完毕,资金拨付到位,各乡镇保证在10月30日前贫困户全部入住新房。


六、抓紧完成扶贫产业项目上报审批拨付等工作


按照“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的要求,加快项目的推进落实和项目全覆盖。目前大部分乡镇项目申报不好,虽然反复强调,年初还出台了产业项目发展的相关意见和规划,但组织实施效果不好,有的进展缓慢,在项目申报问题上一定要“对症下药”,摸清贫困户需求,积极发展优势产业。各乡镇10月16日前必须将扶贫产业项目手续报到区扶贫办,加快项目审核、验收,确保扶贫产业项目质量,把工作做实,高标准规划、高起点谋划,经得起考核检验,切实起到长期稳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目的。


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项目是今年我区大型扶贫产业项目,截止到10月10日31座光伏扶贫电站已经完成了15座,乡、村两级要积极配合项目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在10月30日前必须完工。


七、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严格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完善好乡、村光伏项目资金收益分配方案,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进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的账目清楚、专款专用、安全有效,禁止挤占、挪用、拖延拨付扶贫专项资金。区扶贫办在扶贫专项资金申请后,财政部门要保证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在11月5日前将各级扶贫专项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单位。


今天反复强调的就是时间和质量,在脱贫攻坚工作上,我们要做到一个村不能落后、一个人不能掉队,不能有工作的死角。务必完成今年4293人脱贫、孤竹营子乡琉璃瓦村、新台门镇新台门村、孤竹营子乡史家沟村3个贫困村整村脱贫任务,顺利实现到今年年底前全区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全部脱贫的目标,保证脱贫攻坚质量,为明年及后年的“回头看”巩固打好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