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副区长汪家林主持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区政府办、林水局、农发局、环保局、交通局及各街道、乡镇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副区长汪家林在会议上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水环境安全和农村生态安全农村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街道、乡镇要高度重视。要保证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的安全。要对水源地和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周边开展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畜牧养殖场。要保证农村土地安全。农业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制止有毒农药的使用,提倡使用农家肥、有机肥料,确保农村耕地安全。是要保证生态安全。要从严查处涉林违法案件,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二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治为重点,做好农村水环境安全工作。要大力开展水源地和水库周边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对库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加大库区上游生态建设,加大水库上游村庄的整治,鼓励发展大榛子等经济作物。要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对饮水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要严格开展畜牧养殖场整治。由区农发局和环保局负责,实施全区畜牧业养殖大检查。对污染严重和检测未达标的养殖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普兰店区要求,对影响饮水安全的畜牧养殖场实行限期搬迁。要抓紧实施河道环境整治。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与区林水局衔接,研究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机关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作用与河管员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向河流排污水行为,确保每条河流的生态安全。要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于审计部门提出的涉及水资源安全整改问题,由区林水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街道、乡镇密切配合,切实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