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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县扶贫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的意见
【2021-06-30 来源:中共义县委宣传部】

    为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3号)和《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扶贫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锦委发〔2017〕9号)精神,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规范工作制度,落实任务分工,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

    加强领导力量,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形成全党抓扶贫工作格局。

    (一)三项重点工作调度制度

    1、领导干部定点帮扶工作

    由县委安排县级领导和科级领导干部包村包户,县委书记调度县级领导干部包村、包户情况,县级领导按工作分工调度分管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定点帮扶工作。

    2、行业扶贫工作

    由县长调度分管副县长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县政府副县长按分工调度所分管行业部门扶贫工作,重点是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改善扶贫、社会保障扶贫、劳动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和贫困村销号验收必备的各项指标工作等,各行业部门要指派1名领导分管脱贫工作,并设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扶贫部门与本行业部门的沟通联络。

    3、企业扶贫工作

    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调度辖内企业帮扶工作情况。

    (二)例会制度

    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议定期调度扶贫重点工作。

    一季度:调度各乡镇全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是拟脱贫贫困人口、拟销号贫困村确定;二是重点扶贫项目确定;三是拟销号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情况、拟实施项目;四是扶贫资金落实情况。

    调度各行业部门针对贫困村退出和贫困人口脱贫,出台哪些行业政策,制定哪些措施,责任人是否落实。

    二季度:调度各乡镇年初计划项目是否实施、进展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措施是否到位,资金是否保证,有何问题等。

    调度各行业部门制定政策执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

    三季度:调度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全年任务完成做评估。

调度各行业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工作验收情况。

    四季度:调度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贫困人口脱贫情况、贫困村退出标准是否达到。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汇报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

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局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两次专项检查。

    (三)驻村帮扶工作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安排、调整、调度驻村工作队的工作情况,并对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管理考核、选派和召回,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负总责。

    (四)社会帮扶工作

    由县委统战部负责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工作的组织、调度和活动开展,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负总责。

    县直各部门行业扶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对照县级领导责任落实,对应安排分工,加强领导力量,形成全员参与的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工作职责

    (一)行业扶贫工作任务分解

县人社局:

承担“五个一批”中的“就业扶持”任务,确保建档立卡家庭成员符合就业条件的充分就业。

    1、建立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库,建好基层服务平台。

    2、拓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渠道,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3、落实贫困人口就业援助政策,组织劳务输出。

    4、实施技能脱贫工程,落实国家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计划和国家雨露计划。

    5、推动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

县卫计局:

承担“五个一批”中的“医疗扶持”任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有保障。

    1、建立建档立卡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数据库,为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建好动态电子健康档案。

    2、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支出。

    3、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大病、慢性病患者实行集中或分类救治。

    4、实行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治疗后付费治疗制度。

    5、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好村级卫生室。

    6、深入开展贫困村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加强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监测。

县教育局:

承担“五个一批”中的“教育扶持”任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上学有保障。

    1、加强贫困地区学校师资力量建设。

    2、抓好贫困地区幼儿学前教育。

    3、减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支出。

    4、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阶段学杂费。

    5、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减少学杂费支出。     6、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实施救助,确保完成学业。

县民政局:

承担“五个一批”中的“政策保障扶持”任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多重政策保障。

    1、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低保政策范围,使建档立卡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特殊群众(鳏寡孤独、残疾、智障、精神病患者等)救助力度,出台新政策,探索新方式,寻找新途径,多方保障。

3、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范围,加大二次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县城建局:

承担“五个一批”中的“住房改善扶持”任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1、整合扶贫住房翻建资金和住建危房改造资金,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D级危房问题。

    2、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有计划维修,减少C级房所占比例。

县政府金融办:

负责金融扶贫工作。

    1、协调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扩大和规范扶贫再贷款业务,充分发动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

    2、协调专业银行扩大和规范小额贷款业务,为贫困人口脱贫注入充足的资金。

以上各部门应对照承担的任务在年初形成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并指导乡镇逐一落实,每月5日前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上一个月份任务完成情况。

    (二)贫困村退出工作

各行业部门按照市行业部门制定的贫困村退出标准(锦扶贫办发〔2017〕7号)完成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屯)沥青(水泥)路”指标的验收标准确定、工作指导、资金争取、检查督促、组织验收、报送结果等项工作。

    县农发局、县动监局:负责“1个(含)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覆盖”指标的验收标准确定、工作指导、资金争取、检查督促、组织验收、报送结果等项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有村卫生室”和“贫困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超过98%”两项指标的验收标准确定、工作指导、资金争取、检查督促、组织验收、报送结果等项工作。

县文化旅游局:负责“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指标的验收标准确定、工作指导、资金争取、检查督促、组织验收、报送结果等项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安全饮水贫困户比率超过98%”指标的验收标准确定、工作指导、资金争取、检查督促、组织验收、报送结果等项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安全住房贫困户比率超过98%”指标的验收标准确定、工作指导、资金争取、检查督促、组织验收、报送结果等项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脱贫村贫困发生率低于2%”指标的验收标准确定、工作指导、检查督促、组织验收、报送结果等项工作。

县档案局:负责帮扶指导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查阅、移交、鉴定、销毁及库房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实现实时在线归档,动态管理,实现精准扶贫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

    承担贫困村退出任务的各部门应在年初确定验收标准和工作重点,指导各乡镇完成贫困村退出对应的指标,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结果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三、进一步加强扶贫系统队伍建设

    加强县、乡镇扶贫办队伍建设,调整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作风过硬、能适应新形势下扶贫工作要求的干部充实县、乡镇扶贫队伍。明确用人导向,提高乡镇扶贫助理待遇,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解决基层扶贫工作队伍薄弱问题。

中共义县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