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统计数据 > 统计数据 营口大石桥市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营口大石桥市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2020-12-31 来源:中共大石桥市委宣传部】

一、主要经济指标的收集和监测。在主要经济指标中,重点突出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搜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上述指标取得主要采取企业联网直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适时调度与跟踪查询相结合等办法。同时加强监测分析工作。2020年,全市GDP完成268.9亿元,与去年持平;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78.1亿元,同比下降6.4%;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速同比下降5.0%;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7.0亿元,同比增长2.1%;城市、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0012元、21435元,同比增长4.2%、9.6%。


二、常规性统计工作完成情况。着力做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扎实做好工业、能源、服务业、建筑业等12项常规统计专业2019年年报以及2020年定报工作,纳入全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四上”企业联网直报率均达100%。 推进专项统计调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和营口市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实施2020年辽宁规下工业企业、服务业、限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贫困监测调查、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调查、关于当前(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营口网红经济发展情况等各项调查任务。做好行政区划与城乡划分工作,及时更新维护了《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和统计分析。每月18日前完成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确认,及时编印《大石桥市统计月报》《大石桥市2019年统计年鉴》,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对接,按时召开指标分析会议,加强报表审核,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信息服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基层统计调研。共撰写各类信息70余篇,其中,统计公告1篇,调研报告3篇,对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90余人次。


三、全面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5月14日向辽宁省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我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大石桥市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整改办对照《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中涉及政府17项工作任务、统计系统23项工作任务逐条研究整改落实,划分出时间节点,细化整改任务到各镇街、各部门,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持续跟进未销号任务落实情况,截止2020年末,全市统计督察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


四、跟踪监测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局与市委财经办联合完成对各相关部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4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