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振兴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牢牢把握“提质进位”的工作总目标,振兴区经济运行平稳有序,结构调整不断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取得进步,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振兴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6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44.52亿元,增长0.7%,第三产业增加值80.93亿元,增长7%。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1.7:36.1:62.2调整为1.8:34.8:63.4。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303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4%。
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2187公顷,比上年下降1.8%。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52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433公顷,粮经作物种植面积比例4:1。
全年粮食总产量11498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玉米产量8098吨,增长8.3%;水稻产量3348吨,下降15.6%;大豆产量52吨,下降8.8%。经济作物中,水果产量3145吨,下降3%;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4267吨,下降10.8%;草莓产量1400吨,增长30%。
全年肉类总产量3160吨,比上年下降33.3%。其中,猪肉产量977吨,下降68.5%;禽肉产量2170吨,增长33.5%。全年禽蛋产量1762吨,比上年增长62.7%;奶类产量868吨,增长192.3%。猪年末存栏数12502头,比上年增长18.5 %;羊年末存栏数1115只,增长100.5%;牛年末存栏数234头,增长18.2%。
全年水产品产量6440吨,比上年增长1%。其中,淡水产品产量 2718吨,增长1%;海水产品产量3722吨,增长1%。海水产品产量中,贝类产量540吨,增长1%。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15年,振兴区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67516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9.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12.1%。年末振兴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户。
年末规模以上工业资产总计252987.5万元,负债合计173214.5万元,资产负债率68.5%。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1180.6万元,比上年下降37.8%;利税总额113.4万元,下降99%,其中,利润总额-3716.2万元;亏损企业亏损总额8208.4万元。工业产品销售率达到98.41%;完成出口交货值28870.8万元,下降43.9%。成本费用利润率-2.26%。
振兴区具有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52户,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56050万元,比上年下降28.6%。其中,建筑工程产值888043万元,下降33.7%;安装工程产值44578万元,下降27%。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共签订工程合同额2964218万元,比上年增长1.9%;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1.3万平方米,下降37.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9.1万平方米,下降60.1%。实现利润总额59109万元,增长7.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743062万元,比上年下降35.5%。其中,建设项目投资662936万元,下降21.5%;房地产开发投资80126万元,下降73.9%。
从投资规模看: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301个。其中亿元以上建设项目个数达13个,占全部建设项目个数的4.3%,完成投资73606万元,占全部建设项目投资完成额的11.1%;5000万元以下小项目288个,占全部建设项目个数的95.7%,完成投资589330万元,占全部建设项目投资完成额的88.9%。
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住宅建设投资64163万元,下降68.6%;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5858万元,下降82.3%。房屋施工面积117.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1%。其中,住宅面积88.8万平方米,下降4.2%。房屋竣工面积5.7万平方米,增长78.1%。其中,住宅竣工面积5.3万平方米,增长76.7%。振兴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0.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商品房销售额175920万元,比上年下降5%。年末,振兴区商品房待售面积11.7万平方米。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2925.2万元,比上年增长5.6%。按城乡划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99404.5万元,增长4.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520.7万元,增长64.9%。按规模划分,限额以上和大个体户实现零售额449358.8万元;限额以下零售额673566.4万元。按行业划分,批发业零售额946.4万元,比上年下降98.3%:零售业零售额1041941.4万元,增长12.5%;住宿业零售额6360.9万元,下降45.8%;餐饮业零售额73676.5万元,增长5.5%。
六、对外经济贸易
全年外贸出口总额46124万美元,下降11.99%;进口总额18569万美元,增长21.27%。在出口总额中,一般贸易出口11860万美元,下降8.23%;边境小额贸易出口15749万美元,下降26.54%;来料加工贸易出口2680万美元,下降15.56%;进料加工贸易出口4848万美元,下降31.98%;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出口11658万美元,增长52.77%。
全年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43.2亿元。
七、财政、税收
全年完成税收105533万元,比上年下降14.8% 。其中,国税完成税收43854万元,增长19.8%;地税完成税收61679万元,下降7.6%。
全年全口径财政收入211001万元,比上年下降0.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6296万元,下降15%。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各项税收完成105533万元,比上年下降7.6%,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99.3%;其中营业税收入22199万元,下降36%;企业所得税34200万元,增长42.8%;个人所得税5420万元,增长2.4%;非税性收入完成5084万元,下降53.3%。
全年财政支出88395万元,比上年下降13.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6855万元,下降14%。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16245万元,增长5.9%;科学技术支出186万元,下降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54万元,下降13.7%;医疗卫生支出6189万元,增长5.1% ;农林水事务支出2730万元,增长44%;节能环保支出42万元,谢谢91.6%。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10项,比上年增长35.8%;授权发明专利23件,增长92%。全年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20项,其中有7个项目获得省、市科技立项,获得科技专项资金165万元。振兴区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4家。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0.2亿元,比上年下降52%。
年末振兴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78所。拥有教职工1825人,其中专任教师1334人。全年共招收学生3914人,在校学生18171人,毕业生3363人。其中,初中招生247人,在校生799人,毕业生283人;小学招生2281人,在校生11738人,毕业生1598人;幼儿园招生1386人,在校生5634人,毕业生1482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升初中升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3.7%。
九、文化和卫生
年末振兴区拥有文化事业机构1个;镇街文化站10个;社区书屋49个,藏书量10万余册;农家书屋14个,藏书量3.6万多册;村文化广场15个,面积22659平方米;业余群众文化团队150个
年末,振兴区共有卫生机构13个,其中,医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妇幼保健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防保所1个。振兴区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260张。其中,医院230张,卫生院30张。振兴区卫生技术人员895人,其中,执业医师312人,执业助理医师195人,注册护士322人。振兴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覆盖率9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市人口覆盖率100%。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5912人,增长1%;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率100%。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住户调查,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7045元,比上年增长7.2%。
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655人,比上年增长9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9%,增长2.31个百分点。实名制就业人数5764人,下降222.6%。
振兴区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人数5163人,其中免费再就业培训130人。在社保补贴中,公益岗补贴504人,其他补贴4470 人。
2015年全年振兴区拥有各类福利院12个,共有床位720张,收养各类福利人员497人。振兴区城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 5个。
振兴区城乡共有低保户5168比上年下降4.8%。其中,城镇享受低保待遇的有4314户,农村享受低保待遇的有854户。全年城乡享受低保待遇人数8016人,比上年下降6.3%。其中,城镇享受低保待遇人数6663人,农村享受低保待遇人数1353人。全年共发放社会保障金3180.39万元,比上年下降1.1%。其中,城镇发放保障金2825.2元,比上年下降2.1%;农村发放保障金355.2万元,比上年增长7.6%。全年对灾民冬春救助28.2万元,救济各类人员0.76万人次。
十一、城市基础设施
2015年振兴区建成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1021.1公顷,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面积1071.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7%。
十二、地区人口
据户籍人口统计,年末总人口37214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45559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81008人,女性人口191137人,男女人口比例100:106。全年迁入人口1792人,迁出人口3116人。人口出生率5.96‰,死亡率8.55‰,人口自然增长率-2.59‰。
注释:
[1] 本公报有部分数据为部门快报数,部门年报数据出来后,以年报数为准。
[2] 城镇单位指城镇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企业等,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户。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资料来源:本公报中粮食产量、猪牛羊禽肉产量、禽蛋产量、牛奶产量等数据来自辽宁省统计局丹东市调查队;外贸进出口、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三资企业等数据来自振兴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数据来自振兴区招商局;财政、税收数据来自振兴区财政局;科技成果数据来自振兴区科学技术局;教育数据来自振兴区教育局;文化馆、艺术馆、公共图书馆数据来自振兴区文化局;卫生数据来自振兴区卫生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丹东调查队;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数据来自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振兴区民政局;建成区面积等来自振兴区城乡建设局;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空气污染指数等环境监测数据来自振兴区环境保护局;地区人口数据来自振兴区公安局;其他数据均来自振兴区统计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