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
9月,恢复李官人民公社委员会建制,撤销“革命委员会”称谓。
9月27- 28两日,李官人民公社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全社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摘牌“分子”帽子,其子弟家庭出身改为“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