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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1991年大事记
【2021-07-08 来源:合作区】

4月23日  市计划委员会(简称市计委)制定的《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讨论稿),将开发沿江“旅游商贸区”项目列入其中。

5月8日  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讨论稿)(简称《纲要》),原则同意《纲要》提出的开发沿江“旅游商贸区”项目纳入其中。

5月20日  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审议市体制改革委员会(简称市体改委)等三部门拟定的《关于开发鸭绿江沿岸和大东港区 扩大丹东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

7月9日  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丹东市沿江开发区商贸小区开发方案>的通知》(丹政发[1991]63号)。

7月16日  市政府印发《发布<丹东市沿江开发区商贸小区办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丹政发[1991]65号)。

7月19-20日  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丹东市沿江开发区规划方案》。

7月25日  东北设计院有关人员开始设计丹东市沿江开发区商贸小区的建筑模型。

10月17日《丹东日报》报道:沿江商贸旅游区第一期工程结束。

10月20日  辽宁省第四次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在丹东召开。会议对丹东市沿江开发建设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

11月18日 开放委在鸭绿江大厦召开国家各部直属国企驻东北各大公司(办事处)负责人招商投资说明会,会议期间有8家正式签订入驻沿江开发区投资合同。从此,拉开央企国企来区投资序幕。

12月14日  市政府《批转市开放委、规划局关于沿江开发区(地区地段)开发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丹政发[1991]111号)明确城区地段的范围:东起叆河水源坝外,西至浪头港,北沿江坝二号干线、黄海路,南至鸭绿江沿江17公里的狭长地带,由四个功能不同的小区组成,即燕窝别墅区、商贸旅游区、月亮岛游乐区、出口工业加工区。

12月19日  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发建设出口工业加工区起步小区有关问题的通知》(丹政发[199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