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锦州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充实领导力量、强化责任落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强力推进“五个一批”工程。
产业扶贫方面,锦州市一直把扶持生产、解决就业放在首要位置,抓产业发展与建档立卡户脱贫相衔接。在总结和推广光伏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村企互助扶贫、合作社互助扶贫等十余种产业模式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采取“村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金融机构+扶贫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方式,确保实现每个村都有脱贫项目,每一户都有增收措施。
医疗扶贫方面,出台了《锦州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医疗保障实施方案》,组织各县乡医疗队深入到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逐户、逐人调查摸底,制定需要进行分级诊疗、分类救治方案,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和医疗机构兜底救治”等多种组合措施,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诊疗费用零负担,并在脱贫后继续享受两年。
住房改善扶贫方面,锦州市已明确危房改造由市住建部门归口管理,负责建立档案、组织鉴定、安排资金和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任务。2016年实现危房改造318户。2017年为1228户贫困户翻建房屋,为1117户贫困户维修房屋。今年已确定对2141户贫困户进行危房翻建,预计9月30日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教育扶贫方面,2017年,从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为出发点,累计投入改薄资金9830万元,为全市8368名经济贫困家庭寄宿生发放资助资金742万元,免除11883名高中困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学杂费及住宿费1141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528.7万元。
社会保障政策兜底方面,我市不断扩大低保人口享受范围,目前有2156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列入低保范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按低保人员标准享受医疗救助。对105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发放取暖补助共315.6万元,对191名建档立卡人员减免殡葬费12.7万元。将农村低保提高到4656元,建档立卡人口中非低保人口享受低保金外全部低保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