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18年以来,盘锦市把医保惠民作为政府民生实事的重要方面加以落实,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文件,不断扩大医保受惠面、持续提高报销标准、为大病慢病群体实施政策倾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百姓健康的重视、对特殊人群的关爱。
据了解,从2018年初开始,盘锦市首先推出了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新举措,让百姓医保账户费用更有用场。从当年4月起,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医保目录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用于诊疗服务设施目录内丙类项目、健康体检、疫苗接种费用支出。全年共有128986人受益,减少个人现金支出881.7万元。
其次,将癌症靶向药等高值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18年上半年,将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尼妥珠单抗等24种高值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18年11月26日,又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范围。共有1317人享受待遇,减轻癌症等重症患者医疗费用负担620万元。
三是扩大医保受益人群。2018年1月起,增加居民门诊特定病种数量,将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病Ⅲ期、冠心病、肾脏疾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1种疾病纳入居民门诊慢病范围。全年有1782名参保居民享受此项待遇。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盘锦市在继续保持以上惠民政策基础上,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倾斜,增加居民门诊慢病补助限额,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0%。提高居民门诊大病待遇标准,居民大病起付线由2018年的1.8万元降低为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