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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全面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
【2019-01-21 来源:朝阳龙城区委宣传部】

  记者从区扶贫开发局了解到,2018年,我区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按照“一率四有三通”和“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采取多项有力举措,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真脱贫脱真贫,全面完成10个贫困村销号、3000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扎实推进脱贫质量“回头看”,精准识别无死角。按照“两纳入、一过滤、三精准”的要求,全区入户识别率达到100%。通过“回头看”筛选、比对,实现了“错退”、“返贫”、“错评”、“漏评”为零。共备案清退685户、1453人。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4328户、8724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771户、1558人。

  脱贫攻坚力量全聚焦,贫困户产业到户全覆盖。全面抓实“五个走遍”,区党政主要领导推动脱贫攻坚、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抓扶贫工作的时间均达规定天数80%以上,镇街及各行业部门投入到抓扶贫工作时间基本达到100%。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均增收1000元的标准,主要采取扶贫车间、户用光伏电站、金融扶贫、农业共营制扶贫等叠加措施,实现脱贫人口产业全覆盖。扶贫车间带动510户,每户500元;户用光伏带动638户,每户1000元;金融扶贫带动2540户,其中,2018年脱贫贫困户每户分红1000元,其他贫困户户均500元;农业共营制(合作社)带动519户,每户增收300元。

  贫困大学生就业全安置,贫困户治病全救助,贫困学生上学全资助。全区234名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事业单位、国企、公益岗招聘等方式实现就业全安置。投入267万元为所有贫困人口缴纳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实现治病全救助;10个销号贫困村建设村级卫生室,实现村级诊疗全覆盖。对510名贫困家庭学生上学资助,无学生因贫辍学。实施“雨露计划”,投入36.9万余元资助123名在读应届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全区无因贫辍学学生。

  贫困户低保政策全兜底、危房全改造,扶贫资金投入全保障,贫困村集体经济全达标。推进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

进一步扩大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畴,着实起到了政策兜底保障,在原4176元的基础上上调10%,达到4596元。全区528户危房改造和维修已全面完成,达到入住条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全区共整合涉农资金2366万元,扶贫专项资金近2100万元,全部投入扶贫产业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贫困村实际因村施策,通过采取党建引领、盘活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等多种措施,使已退出的14个村和本年度退出的10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稳定收入均超过5万元。新修村级道路181公里。

  脱贫攻坚过程全监管,严把脱贫退出关口。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狠抓问题整改,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督合力等措施,积极构建扶贫领域不想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使扶贫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按照《辽宁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将有关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行业部门,通过全面评估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情况,对照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退出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评估验收,确保退出任务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