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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服务迎战疫情 降费免减助力复工(主题) ——盘锦市社保系统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工作及民生保障(副题)
【2020-05-11 来源: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

       在助力盘锦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盘锦市社保系统以保障民生大局稳定为己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保职能,主动作为,落实好相关政策,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调整创新工作模式,有效地服务了广大群众,保障了民生工作的扎实高效。


       防疫便民“网上办”


       面对疫情,全市社保系统尽责担当,灵活应对,切实做到疫情下社保工作顺畅高效运行。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减少社保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市社保中心及时推出了社保业务“不见面”服务、网上办理。充分利用社保网上服务大厅、盘锦人社APP、电话预约、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将用人单位人员增减变更、单位信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单位新增、单位工资申报等多项业务实行线上提交、网上审核。面向参保单位和群众开通业务热线电话,推出在线预约、问题咨询、进度查询、业务指导及电话办理等服务。按照“先急后缓、容缺后补、快速办理、每日一清”的原则,将原来线上审核两个工作日的时限压缩到24小时。并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无法提交纸质材料的,可提供照片、手机截屏、关联号码等进行容缺办理。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可通过盘锦人社APP方式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尽量避免到所在街道社区(乡镇)、社区(村)现场办理资格认证。充分利用盘锦人社官网、微信群、QQ群、短信、“办事大厅”飘窗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讲解网上办事操作流程。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企业和个人通过网上办、传真办、邮寄办、容缺办等“不见面”服务新模式受理业务10846人次。


       助企复工“减免缓”


       为了把党中央、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市社保中心会同财政、税务、工信、统计等部门,通过运用统计等部门共享数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类型自测平台,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对全市7398户参保企业数据信息进行筛查,确认了大型企业8户,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7291户,社团和民办非企业99户,并逐一计算核定每户企业的减免金额,确保每户企业都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


       据统计,2—3月份,全市减免了7398户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费,减免涉及人员140364人,减免养老保险费1.7亿元。其中,免征了7291户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5156万元,涉及人员120899人;减半征收了107户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846万元,涉及人员19465人,为企业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及时缓解了资金压力,推动了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充分发挥了“缓冲器”“安全网”的功能。


       保障民生“兜底线”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实行待遇领取资格未认证不停发。对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或城乡居民待遇领取申请的,经审核后,养老金从达到退休年龄或待遇领取年龄的次月起支付。1—3月份,为全市23.3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06亿元,为全市3.69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0.19亿元。


       此外,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体的扶贫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960名贫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其中2640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822人享受政府代缴参保费政策。确保了贫困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兜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