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鞍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获悉,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市级自评工作全部结束。
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各市对2019年所属县区开展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六项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进行绩效自评。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组成市级评审组,对全市涉及相关工作的10个县(市)、区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有效促进了各地区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精细化的提升,推动全地区各项综合改革项目工程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