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坚持建治并举,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狠抓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坚决保护生态家园,让城乡居民看得见碧水、望得见绿荫、记得住美景,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生态家园。
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制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用地管理,确保实现生态用地性质不转换、生态功能不降低、空间面积不减少目标。
坚守湿地生态底线。保护好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区。建设全国重要湿地生态涵养区。实施居民宜居、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实现新增自然湿地,湿地生态功能进一步恢复,湿地生态质量显著提升。实施退养还滩工程,恢复河口湿地环境。实施辽(凌)河保护区退耕(林)还河生态封育工作,盘锦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目录》,被称为“世界重要湿地”和“中国最美湿地”。
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建立月通报制度,倒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高效一体化集中供热,淘汰小燃煤锅炉,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率达100%。全面清理小化工、小炼油等散乱污企业,关停各类不达标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尘专项整治行动。
推进水污染治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稳定达标运行,实施大洼区、盘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运行盘锦鼎翔生活污水厂。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完成辽东湾新区、盘锦高新技术开发区、辽宁新北方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完成螃蟹沟、六零河治理工作,建设生态景观公园,成为全省率先全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地级市。
全面实施“土十条”。成立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各县区完成了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启动开展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搬迁或关闭工作,有效解决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