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我市将再次展开对困难群体的救助。跟往年相比,今年被纳入救助的范围对象将多一些。因为,自2020年8月底我市《鞍山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出台后,对申办资格及程序、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家庭收入核算、家庭财产核定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为让更多群众了解这个办法,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人员。
据介绍,这个《认定办法》是我市最新出台的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基础性文件,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之前,我市城市低保保障面是1.4%,农村低保保障面是1.94%。《认定办法》的出台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扩大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面,扩大受救助人群,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并要赋予基层更大的灵活性。《认定办法》里有多处条款规定具体方法和比例可由基层以实际确定,强调各县(市)区、街道(乡镇)在具体政策的执行上,可以依据救助对象家庭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有针对性的救助政策和标准,不是所有政策和标准全市都一样。《认定办法》强调以事实为认定标准。在对象认定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个案,如家庭成员长期失联、核查要件不全、劳动能力或残疾等级无法鉴定等问题,经本人签署事实承诺书后,可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集体研究决议方式,实事求是认定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从而最终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应救尽救。《认定办法》中有诸多亮点和突破。
打破了户籍限制。原来是只有具有当地户籍才可以申请低保,现在是具有我市户籍且持当地居住证就可申请。如张三,具有海城市户籍,持有铁东区居住证,原来只能在海城申请,现在也可以在铁东区申请了。这样一来,更方便了困难群众求助。
低收入家庭标准扩大到低保标准1.7倍。将原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与享受政策进行合并,统一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原来的1.2倍的低保标准扩大到1.7倍,扩大了困难群众的保障范围。
单人保扩大到所有家庭成员。单人保政策由原来只保大龄未婚残疾人员,现在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中重病患者和重残人员。
调整了失地农民补偿金计算收入办法。将失地农民补偿金由原来全额计算家庭收入调整为按50%计算,可以保障领取失地补偿金农民中处于救助边缘的困难人员能够得到救助。
遗属费按50%计算收入。遗属费由原来按70%计入家庭收入减少为按50%计算。
申请救助家庭也可以投资办企业。主要看其所经办企业的规模大小和注册资金多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