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沈阳、大连、丹东、锦州、朝阳、盘锦6家集中管辖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授牌。六个审判庭将分别集中管辖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北部地区、辽东半岛沿海防护林带、辽东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区、凌河流域生态走廊、辽西山地丘陵低山生态屏障区、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南部地区的环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