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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全面推进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2021-06-16 来源:辽宁广播电视集团】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自今年1月1号起开始实施。作为全省国有企业收入分配领域的一次重大制度安排,2019年1月1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进行了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改革国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建立企业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通过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调动全省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我省将改变过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同经济效益单一指标挂钩的办法,强调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市场对标等情况,工资水平是否合理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同时,全省国有企业还将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统筹考虑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工成本等因素,科学制定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