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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已有12000多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1-06-21 来源:辽宁广播电视集团东北新闻网】

  3月18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开启‘十四五’·迈向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发布会。省农业农村厅农村改革处处长姜丽在会上介绍,截至2020年底,辽宁全省已有12000多个村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率超过98%。

  姜丽介绍,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制度保障。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安排,辽宁应于2021年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在,全省提前一年完成了改革任务。一是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解决了集体资产权属不清、债权债务不实等问题,使农村集体经济有了一本“明白账”,为盘活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共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1.63亿亩,集体资产1045亿元。

  二是建立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全省各地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给成员,建立了股份合作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即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了章程,按照程序选举产生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和成员代表,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各地充分利用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采取自营、入股、出租等方式,盘活集体闲置资源资产,探索出土地股份合作型、生产服务型、产业发展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资金整合型等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收益的村6130个,较2017年底增加2025个。

  姜丽介绍,下一步,全省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步骤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强基固本,确保产权制度改革的完成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全面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出台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意见,建立全省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将集体资产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三是继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规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增强集体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