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政法机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发布10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事)例。
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吴言军表示,辽宁省委政法委把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摆在“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振兴发展”的高度,连续三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2020年还部署开展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执法司法专项督查活动。如今,辽宁省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氛围浓厚,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
据了解,辽宁省委政法委就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专门部署,切实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以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委政法委要求,全系统要将“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总体要求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聚焦主责主业,规范司法行为,从“制度、实施、监督、保障”四大体系入手,采取20项措施,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此外,省委政法委还狠抓政法队伍教育建设,严厉整治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针对涉企突出的十个问题公开发表《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并将落实“十个严禁”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抓手,凡顶风违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十个严禁”包括:严禁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有访不接;严禁久押不决、久拖不办、久执不结;严禁滥用行政执法检查权力和司法调查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严禁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以民事纠纷为由放纵刑事犯罪;严禁滥用刑事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等涉密信息;严禁违规插手干预或过问案件;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接受企业馈赠的礼品礼金和宴请;严禁向服务管理对象借款、参股或摊派费用。
辽宁省委政法委正在组织省政法单位研究制定《涉企业及经营者刑事犯罪办案指引》,严格政策把握,明确办案时限、执法方式和证据标准,推动“类案同判”,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省法院正在对涉特殊主体执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省检察院深入推进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涉民企“挂案”排查清理活动。省公安厅正在深入开展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百日行动”。省司法厅正在起草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全省14个市委政法委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政策统筹和工作调度, “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实施格局已经形成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