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站前派出所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指导下,针对犬类管理存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创新建立信用积分制犬类管理新模式,收到较好效果。
派出所对辖区登记在册的养犬户,每户每年实行12分信用积分制,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等行为,将被扣除3分信用分。对扣满12分的犬主强制法规学习,对文明养犬的犬主给予增加积分奖励。通过正负激励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了文明养犬的良好导向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