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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起在辽宁全省正式应用身份证电子凭证、驾驶证电子凭证
【2021-06-28 来源:辽宁广播电视集团东北新闻网】

 4月16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省公安厅与辽宁省营商局深入研究公安电子凭证便民应用,2020年12月10日,依托“辽事通”APP开通身份证电子凭证在线申领功能,实现了辽宁公安电子凭证应用“零的突破”;今年1月29日,又开通了驾驶证电子凭证在线申领功能。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身份证和驾驶证两种公安电子凭证已基本具备推行和广泛应用条件、后续将逐步优化完善,从4月30日起将在全省正式应用。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潘春吉介绍,身份证电子凭证的生成方式是:按照自愿原则,在辽宁省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常住户口居民,登录“辽事通”APP进行实人认证,可申领身份证电子凭证。

 身份证电子凭证可以应用于旅馆住宿登记。群众在辽宁省内住宿忘记携带实体身份证时,可现场通过实人认证方式,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电子凭证,作为登记入住凭证。

 驾驶证电子凭证的生成方式是:按照自愿原则,在辽宁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驾驶人,登录“辽事通”APP进行实人认证,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不得单独作为实体制式证件使用。驾驶证电子凭证主要可以在以下两个场景应用:一是路面查验。民警执勤执法检查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件时,如驾驶人忘记携带实体驾驶证,允许其出示驾驶证电子凭证,民警通过核实,驾驶证状态为正常,视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不对其进行处罚。二是违法处理。民警现场查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符合《辽宁省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中规定可给予口头警告、警告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忘记携带实体驾驶证的,允许其出示驾驶证电子凭证,民警通过核实,驾驶证状态为正常,视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如民警通过核实,驾驶证状态为暂扣、扣留、超分、吊销、注销可恢复、注销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在发布会上,辽宁省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轶赢说:目前,“辽事通”已经汇聚电子身份证明、电子驾驶证明等各类“电子证照”353种,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第一批居民电子身份凭证将逐步在全省2059家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1926个基层派出所、16000余家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使用,标志着“一机在手、走遍辽宁”即将成为现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