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居民丛先生带着一只类似鹰一样的幼鸟来到宏伟公安分局光华街派出所求助,称其在施工时,一只像鹰一样的幼鸟飞到身边的水桶里喝水,走到幼鸟跟前,幼鸟也没飞走,他以为这个幼鸟受伤了,便把鸟捡起来了,发现鸟没有受伤,可能是饥渴的原因,幼鸟没有体力飞行了。看着幼鸟像鹰就想自己养着玩,后来工友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私自喂养,这才赶紧将幼鸟送到派出所。
值班民警看着丛先生送来的幼鸟确实有些像鹰,但谁也不认识,便找来一个纸箱打上透气孔,把幼鸟放到纸箱内,同时找来一些谷物和水放入箱内把幼鸟保护起来,并第一时间联系辽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按照辽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提供的信息,将幼鸟送到龙鼎山动物园野生动物救助站,经专家鉴定,该幼鸟系红隼,别名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救助站工作人员称,他们会先行收养救治,待红隼恢复体力后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民警还感谢丛先生热心救助红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