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全国41个城市参评、跻身15个标杆城市榜单基础上,沈阳已连续两年获评东北地区唯一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从一级指标来看,沈阳市办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6个指标进入全国前20位,相关改革经验和典型做法供全国借鉴或复制推广;同时,劳动力市场监管、招标投标、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跨境贸易等6个指标进步较快,排名比上一年度提升超20个百分点。
下一步,沈阳将继续深入实施“只提报一次”改革,推进“一网通办”,推进高频刚需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深化工程建设审批,推进专项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深化,让市场主体在沈阳放心投资、安心创业、顺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