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处理保稳定问题的现实需要。通过建立良好的乡村治理体系,把一些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要提高站位,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做好任务,为全省广泛开展工作提供可借鉴的康平经验。进一步理解做好这项工作的深刻内涵,通过党建引领引导基层群众把握内涵,用良好的法治环境,保证社会公平公正,建立社会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强化统筹协调,把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统筹融合、一体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调动各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的积极性,形成“民事民办、民事民治、民事民管”工作格局。要强化指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清单,把具体工作和点线面结合起来。聚焦群众集中反映和关注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好、归纳好。突出探索和创新,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可借鉴的方式方法。要加强检查和督导,将乡村治理作为日常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副县长、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孔德军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