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营口市获评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文旅消费试点城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激发消费潜力,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而评选出的。
在申报过程中,营口市高度重视并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12条主要任务措施和4条保障措施,为全方面打造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做好保障。本次评选中,全国共有55个城市入选,营口市是辽宁省唯一入选城市。
疫情发生以来,营口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积极围绕“雷锋文化”“营口有礼”城市精神文化内涵和“河海泉城 休闲营口”全域旅游目的地城市整体形象,优化升级“一带两核四组团”文化旅游发展布局格局,并结合“网红经济之都”“国家物流枢纽”发展优势,深入挖掘全市文旅消费潜力,通过丰富全市文旅产品、服务供给,完善消费设施等举措,使文旅消费结构更合理,消费环境更优化。与此同时,我市还努力打造并推广世界最大滨海温泉群、东北亚最具特色海岸线、中国最有影响力母爱主题康养度假区、东北最早港口商贸文化肇兴地等系列文化旅游形象,努力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营口市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创新改革文旅消费体制机制、政策保障、消费环境、产品供给等方面,优化文旅消费环境,提升文旅产业质量和规模,力争把营口市建设成为全国文旅消费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