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大东区作为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以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无经验可循、无模式可鉴的情况下,成功走出一条适应大东应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新路径。
有效建立扁平高效“局队合一”执法体系
今年5月,大东区委编办制定《沈阳市大东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改革正式确立。6月底,大东区全面完成“局队合一”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加挂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执法大队大队长,将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承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能的2个内设机构和14个分支机构整建制划转至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调整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直属、派出机构,实行执法力量统一管理工作模式,彻底打破传统“局—内设机构—局—中心—执法中队”五级机构传达模式,创新推行“局(大队)—执法中队”双层组织架构,全面实现“局队合一”扁平化管理,有效减少应急监管执法层级,大力提升应急执法整体能力和水平以及执法力量统筹调度力度。
重整执法力量
大幅提升应急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将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22项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执法,着力构建“指挥+执法”工作职能新模式。
搭建精简高效的指挥层,围绕党建引领、政策指导、行政审批、综合保障四项职能,将内设机构“一办三科”(办公室、综合科、安全生产监察科(审批科)、危化科)作为指挥层,厘清职责边界,强化协同配合;搭建规范专业的执法层,突出“一职多能”,10个直属中心和10个派驻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组成执法层,负责应急指挥、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防汛抗旱、林地防火、地震灾害等专业领域执法和街道区域执法,同时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10个派驻街道中队,积极推进执法权限和力量全面下沉,全面形成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区街联动的运行机制,较好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有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使一线执法更加高效、更为有力。
统筹编制资源
全面打造规范专业应急监管执法队伍
直面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编制不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最大“痛点”,结合我区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特点,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同时,在全区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整合优化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坚持将执法力量下沉到底,按照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的原则,全力打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最后一公里”,一次性增加事业编制28名充实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线。改革后,指挥层级人员编制数仅有16名;执法层级人员编制增至122名,占比88%,最大程度发挥了编制资源整体效益,彻底从根源上解决了建设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的编制难题,有效化解基层行政执法编制资源供需矛盾,大力夯实基层应急监管执法队伍基础。
改革成果初显
持续推动应急监管事业不断进步
大东区应急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受到了省、市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一致肯定,为应急监管执法事业不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局队合一”后的应急管理执法系统体系更加完备、队伍更具活力、行动更加高效。全面建设完成大东区首个信息化应急指挥平台,构建了“线上指挥+线下执法”新模式;成功举办“沈阳市暨大东区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半年考核中取得全市第一名好成绩。